“山寨”建筑侵权几时休
近年来,“山寨”建筑频频出现,从北京天安门到华盛顿白宫,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会场到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馆,都遭遇了不同程度的仿造。这些效仿国内外知名建筑的“山寨”建筑不断被媒体曝光,遭到了不少质疑。然而,“山寨”不止,侵权不休,“山寨”建筑侵权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在保护范围内的建筑作品 受法律保护 针对“山寨”建筑侵权的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科学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法学所的周林博士。3年前,北京泰赫雅特中心建筑外观涉嫌抄袭北京保时捷中心,周林曾作为保时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过保时捷公司诉北京泰赫雅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诉讼案。司法实践中涉及建筑作品著作权的案件并不多,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典型意义,所以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首。 周林表示,对于北京庆丰公园里酷似鸟巢的建筑是否侵犯国家体育场版权的问题,他目前还不能下定论,所有的判断都要结合具体情况。他说,按照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受法律保护的建筑作品,如果它的实质部分未经许可被复制就构成侵权,但超出保护期的作品则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任何公民创作的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内的作品,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周林表示,像鸟巢、水立方这样有特点的建筑作品,一般都是有著作权的,应该受法律保护。这些既有个性又受大众喜欢的建筑作品,个人或团体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未经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原样复制或按比例缩小、放大建筑,或者将建筑的实质部分进行复制,按照法律规定,都涉及侵犯权利人的著作权,著作权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对非法复制行为人进行起诉,被诉方一般须承担拆除仿造建筑及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山寨”建筑频频出现的原因,周林有自己的看法。他说,虽然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要对美观、实用、舒适、具有原创性的建筑作品进行保护,但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很多建筑缺少创造性,像火柴盒一样,比较单调,很难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缺少法律保护是一方面。当时没有相关法律,不鼓励原创,挫伤了建筑师的积极性。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也是导致建筑作品单调的因素之一。例如,几座城市都在进行住宅楼建设,但行政主管部门只出一张设计图纸,几座城市争相使用,建筑形式雷同是难免的。另外,还有建筑材料选择单一等其他方面的原因。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开始重视对包括建筑作品在内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保护,鼓励创作,赋予设计师著作权,让他们能够从创作中获得收益,承认其艺术贡献。周林说,从这时起,情况开始发生变化,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开始出现一些有特点的建筑。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人或地方并没有自己创新,而是想“走捷径”,看到别人的设计作品比较好就想照搬过来。因此,一些地方出现了知名建筑的“山寨”版本。周林说,例如仿冒北京保时捷中心的案例,北京泰赫雅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除了“走近道”仿建保时捷公司的建筑外,还让消费者误认为这两家公司有关系。事实上,这两家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