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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0年城镇化率要达到45%

2013-11-5 12:3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13|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0年,全省城镇化率要达到45%。 《意见》指出,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以中 ...

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0年,全省城镇化率要达到45%。

《意见》指出,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周边小城市和中心镇为依托的都市区发展。支持迁安、任丘、三河、定州、涿州、黄骅、武安、辛集、遵化、霸州10个城市,率先发展成为产业人口集聚能力强、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快的高标准中等城市。高碑店、清河、宁晋、宽城、怀来、冀州、昌黎等也要加快发展步伐,尽快进入中等城市行列。其他县级市和发展潜力大的县城、中心镇,要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小城市。在人口较少和经济实力较弱的县,重点发展县城。扶持一批基础条件好的中心镇提升发展质量。

《意见》提出要整合抚宁、昌黎、乐亭、滦南、唐海、黄骅、海兴和唐山海港开发区、南堡开发区以及沧州临港工业区、临港化工产业园区、南大港管理区等城镇发展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意见》提出,要积极开展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各市要搞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尽量利用荒坡地、废弃地等未利用地安排城市建设。各地要研究制定城乡规划标准体系,以县(市)和镇(乡)为单元进行城乡一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点和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设区市规划局要更名为城乡规划局,所辖各区和开发区设立城乡规划分局;各县(市)要在现有机构编制限额内设立城乡规划局,并按照编制管理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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