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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最牛违建:业主圈山百米建私人山寨会所

2013-11-5 10:1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97| 评论: 0

摘要: 近日,桂林市兴安县留园别墅小区的业主王女士爆料称,该别墅区18-3号的业主刘先生将紧靠其别墅后院的一座山圈禁,建起了复古式的围墙和木楼。据王女士介绍,物业从未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此事,也未公示该施工项目,部分 ...
近日,桂林市兴安县留园别墅小区的业主王女士爆料称,该别墅区18-3号的业主刘先生将紧靠其别墅后院的一座山“圈禁”,建起了复古式的围墙和木楼。据王女士介绍,物业从未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此事,也未公示该施工项目,部分业主质疑刘先生是在建“私人山寨会所”。8月27日,记者就王女士反映的情况采访了兴安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留园小区没有该山体的土地使用权,施工方刘先生也未办理报建手续,山上建筑属于违章建筑。


业主圈山百米建私人山寨会所


桂林最牛违建会所复古式木楼

“山寨会所” 规模壮观不用一钉一螺

8月27日,记者走访了兴安县留园小区,一进小区大门便能看到两栋古朴的木楼耸立于小区内的一座山的半山腰,木楼后方几百米的围墙“圈”住了大片山体。据了解,这座小山被开放商取名为“天子山”。记者找到了18-3号的独立别墅,该栋别墅的围栏外赫然挂着几张宣传牌,其中一张宣传牌写着“民间文化绽放出民族永恒的魅力,保护文化从我做起”,落款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

记者进入该别墅后发现内部另有乾坤,别墅一楼堆放着施工设备和建筑材料,其后院与“天子山”相接,业主修了阶梯直通山上,后院左侧凿了一条数米长的深沟,山体的一角被挖了一个山洞。据施工队伍的监工介绍,业主打算在后院建排洪沟和防空洞,开工至今大概2年了。

随后,记者顺着台阶上山了解情况,发现造型酷似古代城墙的围墙内,修建了一栋近10米高的木楼,共有4层楼,每层有多个房间,整栋楼是全木质结构,不使用一钉一螺,颇具广西少数民族建筑——吊脚楼的风格。

业主与开发商协议修建 自耗“巨资”

当日,留园小区开发商即桂林兴安县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兴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廖瀚忠、18-3号别墅业主刘先生就山上建筑做出解释。廖瀚忠说,开发商与业主于2011年签署了一份协议,由业主独立出资建设后山的护坡,加固山上原有蓄水池,作为补偿,开发商同意业主修建少量亭台和种养林木花卉等,但该范围的园林景观对所有业主免费开放。

业主刘先生说,买房的时候发现后院的山体坡度很陡,夹杂松动的岩石和碎石,对山脚下的住户造成一定安全隐患,同时半山腰上的一个废弃的蓄水池很影响山体美观。为此,他在原蓄水池的平地上建设具有观赏功能的木楼,及防岩石滑落、防山火的隔离墙。施工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水电费都是刘先生自掏腰包,以后不会向开发商和其他业主收费,不光如此,18-3号别墅以后将装修成民俗文化的展览馆,同样是免费对外开放。

当记者询问是否请相关地质专家规划和设计时,刘先生表示没有这个必要,他称自己是民俗文化的爱好者,所建的木楼采用广西少数民族的传统建筑风格,建筑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他还强调,山上所建木楼和隔离墙既不妨碍交通、市容,也没影响住户的采光通风,作为保护住宅的公共设施和免费参观的景观阁楼,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相关部门:业主从未办理报建手续 属于违建

27日下午,兴安县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唐英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骏兴房地产公司办理的土地证来看,并不具备留园小区附近山体的土地使用权,这意味着开放商无权与业主私下签订协议处置山体面积的用地。

随后,记者采访兴安县住建局规划股的股长蒋润平,蒋润平称有关领导曾去现场调查和核实,留园小区附近山体上的施工项目从未向规划部门报建,规划部门也未报批,确系违章建筑。针对此次施工项目,按报建程序,施工业主应该首先确定土地归属权,然后向有关部门公示和报建,并递交环境评测、专家论证、可行性报告等,规划部门审批后才可启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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