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取得积极进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施行8年来,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力度,取得积极进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施行8年来,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力度,取得积极进展。 一、大力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大力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资源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明显提高,综合利用已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2002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9.5亿吨,综合利用量5.0亿吨,综合利用率为52%,综合利用实现产值385.6亿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总值480亿元。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和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鼓励政策。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发[1996]36号),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协调,研究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对独立核算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减免所得税;对部分利用固体废弃物生产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免征增值税。这些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法规,依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近几年,我们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办法》等,对企业综合利用行为进行规范。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综合利用技术进步。近年来,分别在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国债投资计划中,加大了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力推动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技术进步。通过工程试点和示范,一系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如化工碱渣回收技术、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技术、煤矸石硬塑和半硬塑挤出成型砖技术和装备、煤矸石和煤泥混烧发电、纯烧高炉煤气发电等)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遵照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突出抓好粉煤灰、煤矸石扩大利用。抓住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建设的机遇,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了粉煤灰在高速公路、水电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大用量直接利用和建材生产中的稳定用灰。粉煤灰综合利用量由1995年的5188万吨增加到2002年的8000万吨,利用率由43%上升到60%,改善了环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是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目前已形成了部门、地方、企业三级较为完善的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和工业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加强了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能。同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鼓励其积极开展综合利用方面的政策研究、宣传培训、技术推广、国际交流等。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资源意识。近几年,我们会同中宣部、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开展了“综合利用,大有可为”系列宣传活动,突出以工业“三废”为主要内容的资源综合利用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意义,宣传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先进典型,并将先进经验汇编成册,提高了广大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七是加强对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冶金、化工(包括石油和石化)、轻工(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等)、电力、煤炭、有色金属、建树、纺织8个行业的污染防治规划,拟通过规划加强对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同时,我们已委托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废弃物的调研工作,拟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工业有毒有害废物污染的政策措施。 二、大力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2002年9月,原国家计委会同建设部、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改革收费机制和管理体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和经营,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格局。随着垃圾处理产业化政策的落实,必将促进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督促地方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三是加大对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力度。年初以来,国家发改委安排了26.6亿元国债资金,用于支持245个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建成后可新增垃圾日处理能力8.5万吨。在项目安排上,还明确提出必须达到产业化的要求,首先,所在地方须出台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收费标准要达到保证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水平;其次,项目的运行主体必须是企业;第三,鼓励垃圾处理方式的多样化,包括焚烧发电、堆肥等。在项目设计和建设中,要求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建设标准,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如加强防渗和渗沥液处理等),防止二次污染。 三、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为了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今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会同环保总局编制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为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国家发改委已组织地方抓紧进行前期工作。 在抓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实施的同时,国家发改委一方面正在着手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以保证处置设施建成后能发挥效益;另一方面,为使我国在固体废物处理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将进一步支持有毒、医疗和放射性废弃物处理设备的国产化工作。 四、积极落实三峡库区污染防治规划 为配合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确保库区蓄水后的水质安全和枢纽工程的正常运营,自2001年11月国务院批复《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起,共分五批下达了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国债投资计划。目前,除个别项目因建设规模较大或受地质灾害和设计变更影响建设周期有所延长外,绝大部分项目将按期完成。对于未开工项目,我们将积极督促地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审查,争取尽早下达投资计划;对于正在实施的项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关于垃圾收费,我们将督促地方采取措施,积极落实有关政策,确保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关于漂浮物治理,随着垃圾处理项目的建成,入库垃圾将会大幅度下降,同时,安排湖北宜昌的2个垃圾处理项目适当扩大规模,以处理坝前打捞的漂浮物。 五、研究建立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 针对我国尚未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并由此带来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从2001年底开始,原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建立我国度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工作,提出了《建立我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初步方案》,并着手组织示范试点工作。今年9月份,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利用国际研讨会,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并将研究建立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国务院。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实行生产者责任制”的原则,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制定《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法制办。 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今年以来,结合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推行清洁生产的力度。一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修改和完善《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并将于近期报请国务院转发,该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行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及有关部门的职责。配合文件下发,拟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工作。二是组织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配套法规和政策。三是开展清洁生产示范试点和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同时,按照企业自愿与政府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指导推动与企业自主实施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四是做好推行清洁生产的基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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