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文:破坏水库大坝将追刑责
摘要: 日前,《黑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出台,15日起施行。为保防洪抗汛,禁止破坏水库大坝及设施,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有6种行为之一的,由水库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可并处 ...
日前,《黑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出台,15日起施行。为保防洪抗汛,禁止破坏水库大坝及设施,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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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出台,15日起施行。为保防洪抗汛,禁止破坏水库大坝及设施,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