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亿元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违规资金被揭底
1月27日,审计署公布了“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查出违规使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30亿元,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40亿元,超出规划投资1.55亿元。 9个重灾县重建工程未按时开工 截至2009年10月底,在被审计调查的3个受灾省(四川、陕西、甘肃)的22个重灾县中,有9个县的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工程未按时开工。部分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工程尚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多数城镇重建户通过投亲靠友、租房或在板房内居住的方式过冬。四川省中江县、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和成县、陕西省宁强县和略阳县等地的854户居民住进了本应拆除的危房。 违规使用重建资金2.3亿元 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用于永安大道修建工程的1.4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用于规划外的城南新区重建项目,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将704.71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违规用于归还工程贷款和日常经费支出,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等4家单位将8292.42万元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违规用于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城市主街道楼群楼面装饰装修等规划外项目。 重复申请重建资金2.4亿元 四川省广元市疾病控制中心重建工程、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宝虢路供水管网和排污管网重建工程、甘肃省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和城关初级中学2号教学楼等重建工程,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483.79万元;甘肃省康县迷坝乡马连小学教学楼和舟曲县村级卫生室重建工程,重复申请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208.76万元;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和甘肃省陇南市3个市、州重复统计8615户城乡居民,导致相关部门多发放城乡居民住房补助1.63亿元。 3个项目超规划投资1.55亿元 在审计调查中发现,有3个重点恢复重建项目土地使用面积超出规划建设规模6.92万平方米,实际使用资金比规划投资多1.5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