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正式推行房屋建筑“代建制”
简介: 从5月1日起,《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实行代建管理暂行办法》已开始实施,凡政府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代建管理。此举标志着“代建制”在达州全面推行,并将成为政 ...
从5月1日起,《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实行代建管理暂行办法》已开始实施,凡政府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代建管理。此举标志着“代建制”在达州全面推行,并将成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主要方式。 按照该办法,“代建制”是指由市政府授权的专门管理机构,通过招标或比选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何要推行“代建制”?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自建自用”管理模式弊端甚多,改革已成必然。“自建自用”模式下,建设项目的管理班子多由使用单位临时搭建,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交学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使用单位“建、管、用”三位一体的“自建自用”模式下,随意变更设计、超标装修、追加投资的情况也比较突出,“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腐败事件也有发生。“代建制”坚持政府投资职能与项目管理职能分开、市场竞争和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由专业化的代建单位行使“建、管”职责,形成政府部门、代建单位、使用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机制,将最大程度地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近年来,“代建制”已在国内、省内多个城市的政府投资项目中普遍开展。 《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实行代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政府成立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代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代建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和其他多个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代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