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阴阳合同” 将被逐出济南
与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因监理责任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等十二种情况发生后,外地进济的监理企业可被逐出济南建筑市场。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济南市外地工程监理企业进济监理管理办法》从昨日起开始实施。 今后,外地工程监理企业进济从事工程监理,实行单项工程备案制或分支机构备案制。只有拿到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核发的单项工程备案证或分支机构备案证后,方可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按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城乡建设委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如果外地工程监理单位在办理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立即取消其备案资格,两年内不予受理其进济备案申请,并告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同时,为确保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危害工程安全质量的不法监理企业,省城对外地进济的工程监理单位提出了十二条“高压线”。一旦触碰“高压线”,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录不良行为、责令限期整改、限制3个月以上在济承接监理业务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清出济南建筑市场,并将相关情况抄告企业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这十二条“高压线”包括:与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的;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不按照国家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或与建设单位串通签订“阴阳合同”的;监理收费违反《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因监理责任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不符合原进济备案条件或备案内容发生变更不及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的;项目总监或其他监理从业人员不到岗到位或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