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万元骗走了三百多万
法院在审理安徽某置业有限公司与六家企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该置业公司没有真实出资,而是找代理公司办理的工商注册登记,涉嫌犯罪。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归案,李某因涉嫌虚假出资罪被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3年2月,李某和张某(在逃)为了获得合肥某大厦的拆迁工程,委托朋友小孟的公司垫付一千万元用于验资帮李某的公司注册。随后李某成功注册成立了安徽某置业有限公司,但大厦的拆迁工程却没有接到手。 2006年,李某得知朋友金某(在逃)在北京有个公司从事车辆改装业务。在李某和金某多次交谈后,后者同意回合肥和李某、张某合伙搞个汽车改装厂。商谈时,李某说他认识注册公司的人,无需资金,公司就可以成功注册,最终三人达成共识。 2006年4月,李某开始着手办理注册公司的事情,找到一“黄牛”王某。王某称,注册一个亿的公司需要支付4万元代理费,由他垫资注册公司。 李某交了部分定金后先进行名称核准,公司名称是“合肥某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核准完,李某草拟了公司章程,并让张某,金某签了名,刻了公司公章,并用此公章与某工业区管委会签订了“投资建设意向合同书”。 合同签订后,李某等人就开始对外发包工程收取保证金。据李某供述,他以安徽某置业公司的名义发包工程,对外收取了300余万元的保证金。 李某称,因为公司账上没钱,在进行项目操作时所花的钱都是从保证金中支出,“本来约好由金某负责找资金,但金某也没有能引进资金,反而他的办公和平日花费都是从保证金里支付。” 当施工单位垫资施工一段时间后要不到工程款,而李某三人又没有建筑规划、土地等手续,施工单位怀疑纷纷要工程款,将李某等人告上了法庭,法院在审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李某的安徽某置业有限公司没有真实出资,是找代理公司办理的工商注册登记,遂移交警方。2010年7月9日,李某被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