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新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
简介: 8月25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 9月1日起,我市新出台的《许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在评标办法上除了原来的“最低价评标法” ...
8月25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 9月1日起,我市新出台的《许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在评标办法上除了原来的“最低价评标法”外,还新增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和“综合评标法”两种评标办法。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马伟红介绍,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会同市发改委等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这一《办法》,并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马伟红称,我市在招投标方面一直使用2006年由市政府颁发的招投标办法。其中在评标办法中只使用了“最低价评标法”,即一项工程在招投标时,哪个承建单位招标时标底费用最低,哪个单位获得中标资格。虽然这种办法压低了工程价格,但工程质量不能保证。有的中标单位在后期建设中重新增加报价,给后续管理埋下了很大隐患。 新出台的《办法》包括“最低价评标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和“综合评标法”三种评标办法,避免了评标办法的单一性。《办法》实施后,对于技术含量较低,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将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一般工程项目,将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对于技术复杂,性能标准特殊的工程项目,将采用“综合评标法”。 《办法》的出台改变了过去市财政投资项目评标依据只有一种评标办法的现状。针对项目不同规模、特点适用不同的评标办法,有利于对各种不同类型的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区别对待,突出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另外,由于计算方法较为规范、透明,对招投标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对人为干扰、暗箱操作等行为具有制约作用,使评标定标的标准和方法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