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企业凭啥还能中标
简介: 一边是杭州市政府部门通告,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其两个月内不得投标杭州市政府工程,一边却是企业顺利中标超过10亿元的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建设工程。政府通告为啥没能约束“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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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杭州市政府部门通告,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其两个月内不得投标杭州市政府工程,一边却是企业顺利中标超过10亿元的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建设工程。政府通告为啥没能约束“黑名单”企业,此事引发公众广泛质疑。 “黑名单”企业中标折射出的是招投标制度的现实隐忧和尴尬。招标投标法实施的目的,是要引入市场公开竞争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益和质量。然而从现实情况看,招标投标法的实施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相反由于私下交易、虚假招标和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的大量存在,被当作“防腐剂”的招投标制度却成了不法分子的“保护伞”,使建筑领域的招投标环节成了腐败的重灾区,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中建三局上了“黑名单”为什么还能中标?是投标书上作假,招标单位没有查验资质?还是明知中建三局是问题企业而故意让它中标的呢? 按理说,一个企业有了“污点”在未“解锁”前,是没有投标资格的。然而,中建三局在被发现“污点”的杭州地区,又中标了超过10亿元的重点项目,浙江省招标办竟不避嫌疑,这是出人意料的。从行政关系看,杭州市建委的处罚不能约束省招标办的招标行为,但杭州市建委是有处罚权的单位,其处罚应是被普遍遵守的权威处罚,特别是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方面的处罚。如果处罚在上级和其他地区没有效力,那处罚权威就会大打折扣,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就是被儿戏化,无法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让什么样的企业中标,不能只看投标企业的出价,更要考量投标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之所以要实施招标投标法,是为了通过严格的招投标制度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保驾护航。让一个在未被“解锁”的“黑名单”企业中标超过10亿元的重点项目,能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吗?这引发公众质疑是必然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