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国建筑业协会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三届理事会 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建协质(200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分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二届理事会于2001年11月召开的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分会章程 “每届四年”的规定,第二届理事会于2005年11月份届满,应当换届。由于当时中国建筑业协会正在筹备换届,要求分会换届工作到中国建筑业协会换届后举行。经中国建筑业协会原则同意,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换届筹备工作开始。现将推荐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理事候选人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熟悉和热爱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事业,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受到群众的拥护; 3.善于学习和实践国内外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富于创新精神,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有较大的贡献; 4.热心支持协会的工作,能履行理事的权利和义务,参与本会的主要活动。 二、 理事候选人推荐范围: 1.各地区、行业有关协会(工程质协、质量分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工程建设协会等)的主要负责人; 2.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3.对质量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三、 理事候选人推荐办法: 1.由各地区、行业有关协会按理事候选人条件、推荐范围和分配名额(附件1)进行推荐; 2.推荐理事人选应考虑工作的连续性,经过协商,并经理事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本地区、行业有关协会同意; 3.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不受名额限制。 四、常务理事候选人从理事候选人中推荐,在“推荐协会意见”栏中注明“推荐为常务理事候选人”即可。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可复印,或从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请于8月20日前寄至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04室 联 系 人:李 菲 李秋丹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32291(兼传真)、62133705 E-mail: zjxzlfh@zhulong.com 网 址: www.zgjzy.org 附件: 1.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名额分配表 2.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推荐 理事 常务理事 通知 抄 报:中国建筑业协会,本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抄 送: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