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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偷用客户房产诈骗200万

2010-11-23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4| 评论: 0

简介: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刑警大队二中队破获了一起诈骗案。民警们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这名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身是工程监理人的便利条件,通过伪造房屋买卖合同等违法手段,将两套并不属于自己的住宅先后11次作抵押 ...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刑警大队二中队破获了一起诈骗案。民警们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这名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身是工程监理人的便利条件,通过伪造房屋买卖合同等违法手段,将两套并不属于自己的住宅先后11次作抵押,向民间借贷单位和个人借款,诈骗金额多达200万元。日前,嫌疑人王某被警方抓获。

  资金套牢他铤而走险

  据警方介绍,王某,历城区遥墙镇人,今年25岁,大专毕业,案发时是某公司工程监理。在本行业打拼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商机,继而在外承揽工程,走上了创业之路,但是资金的问题一直牵绊着他的发展道路。无奈之下他选择了私人借贷,起初大额的利息让他不堪重负但还能勉强维持。直到今年5月份,王某承包东营一项工程,对方迟迟不结算工程款,导致王某资金套牢。这一次,王某通过中介再次找到民间借贷公司,但是由于没有抵押,王某借款一事眼看着就要化为泡影。

  据王某交代,第一次诈骗就是中介为了获取大额的中介费用,从而出谋划策,教他做出来的。于是,他利用在华山镇某楼盘做工程监理的便利条件,让朋友冒充开发商,在合同上盖上私刻的单位公章,以一份假的房屋买卖合同换来的“房子”作抵押,向对方借款20万元。但到了还款期,他不仅没能还上本金,还有8万元利息要支付。为此,他只能拆东墙补西墙,继续走上借贷路。一次得手后他食髓知味,接连用相同手法诈骗11起得款200万。

  为翻倍的利润他甘心冒险

  据了解,王某抵押的“房”是历城区某单位集资建房,没有房产证可查,这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隐患;另外,如果放款者坚持看房,王某就借助自己身为工程监理的身份通过物业偷偷配出钥匙,证明这房子是他的。但是,王某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并不规范,缺少房屋结构图等必要信息。直到今年9月底,王某第二次将贷款人韩某带来看房时,撞见了熟悉情况的物业人员才偶然间识破了骗局。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于11月4日将王某抓获。二中队指导员冯笠讲,王某在借贷时是按照2009年的价格核算,那么一旦王某还款困难,放款人从房屋中将获得翻倍的利润,“正是这一点才有这么多人甘冒风险!”

  嫌疑人称错在不规范借贷

  冯笠说:“在审讯王某的这几天里,我也发现其实这个小伙子本来很有闯劲,他的出发点是想渡过一次难关,奈何走错了路。”冯笠说,王某在审讯过程中一直强调是不规范的民间借贷害了他。据王某交代,他曾经一次用一套“房”借款20万,但是到了还款期限,他不仅没有还完本金,还要缴纳17万的违约金,另外还有8万元的利息。

  “目前他的说法还需要进一步核实,但是通过牵涉此案的一些犯罪嫌疑人交代,民间借贷‘利滚利’的方式让不少试图创业的年轻人背上了沉重负担。”目前,王某已经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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