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不按合同供水泥 长丰海螺公司被列入黑名单
以“原材料涨价”为借口不按合同供货 一度威胁南北高架一号线轨道交通站安全 合肥的东高架、南北高架一号线建设怎么慢了下来?最近,一些细心的市民发现,数个大建设项目不约而同地放慢了脚步。 记者12月23日从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得知,由于安徽长丰海螺水泥不按合同供货,导致高架桥注不上“血肉”,轨道交通站做不成“脊梁”。目前,合肥市重点局已经提请仲裁,要求长丰海螺履行合同,赔偿损失、违约金;同时,将其列入合肥大建设项目的“黑名单”。 2009年6月,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合肥大建设重点工程主材招标活动,安徽海螺中标。但是2010年12月,长丰海螺公司以“原材料涨价过高,水泥价格上涨”为由,拒不按需足量履约。 虽然重点局多次与长丰海螺协商,12月7日合肥市政府还召开法制办、重点局、招管办、长丰海螺公司、造价站等多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并向该公司发去律师函,但是,长丰海螺公司仍不履约,并在12月10日复函,表示要求按市场价调整水泥供应价格。 据合肥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按市场价调整水泥价格”的要求不合理,因为当时合同约定的价格是固定数额,并约定不按市场价格变动。 “这段时间是合肥施工的黄金时期,但是工程却是半停工状态。”合肥市重点局副局长张家祥无奈地表示,由于合肥今年秋冬降雨少、温度高,是施工的好时候,但是由于水泥这一重要材料不按合同供应,导致项目工期严重滞后。 另一方面,由于南北高架一号线下方的轨道交通站属于地下20多米的深基坑,需要施工确保项目结构安全。“因为供不上水泥,深基坑维护项目的结构安全受到影响。”张家祥说,在多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只好紧急调买5万吨水泥,补上缺口。 据了解,目前各施工单位自购水泥已产生合同差价损失约1300万元。 针对长丰海螺的不守信行为,目前,合肥市重点局已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长丰海螺公司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根据工程需要,保质、保量供应水泥,赔偿施工单位自购水泥的差价损失。 同时,合肥市重点局还将追诉长丰海螺公司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水泥总价款10%的违约金。其他细化赔偿、处罚建议还在统计中。 记者还得知,长丰海螺公司已被列入合肥市大建设“黑名单”,重点局建设项目将对其进行“封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