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无合同讨薪闹纠纷 工程欠款额各执一词
12月16日,来自菏泽的王师傅向记者反映,今年5月份,他带着多名老乡到位于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岞山街道昌盛街与兴岞路交叉口附近的“潍水新村”建筑工地打工,由于当初只和承包方达成了口头协议,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如今,双方在工程款拖欠数额上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目前,峡山区规划建设局清欠办已经出面协调,并请审计公司对工程款重新进行审计,20日左右会出审计结果。 包工头 承包方尚欠十六七万 16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潍水新村”建筑工地,看到八九名农民工正站在门口。 包工头王师傅告诉记者,他是菏泽人,这些农民工都是跟着他来讨薪的。5月份,他和承包方山东外建青岛公司的负责人杨宗勋达成口头协议,由他负责该项目5号楼主体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拨款给他,但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 王师傅说,工程于6月1日开工,在打地基的过程中,因地面土质等情况达不到建设要求,施工暂停,直到7月8日才重新开工。此期间内,施工队做了一些琐碎的零工,例如竖塔吊等。从7月8日到9月18日,施工队完成了地基、地下室等地面以下部分的建设,并完成了东侧两个单元一楼95%的墙面建设。 在施工队负责记账及考勤的朱师傅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承包方共付给施工队21.7万元。王师傅说,经过他核算,承包方至今还欠着施工队十六七万元,其中包括6月份临时雇的工人的工资。“给临时工打的欠条累计约7万元,其他的都是工程款。”王师傅说,9月底他开始向杨宗勋讨要这笔钱,但一直没结果,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施工队停止施工。 承包方 仅欠施工队约三万元 记者跟随王师傅来到工程指挥部看到,开发商潍坊市泰和隆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经理、承包方山东外建青岛公司杨经理、监理方山东省监协建设监理中心潍坊项目部刘经理、峡山区规划建设局清欠办相关负责人杨建军和岞山街办规划建设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焦宗阳正在协商此事。 杨经理告诉记者,他主要负责工地现场的施工,杨宗勋现不在潍坊,当初与王师傅口头约定的具体内容他不是很了解。 杨经理说,按照承包方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5号楼应于12月底交付使用。但施工中,他发现王师傅的施工队技术方面有欠缺,且人手不足,原计划7月底完工的地基和地下室部分,一直拖到9月份才完工,为了赶工期,承包方另外雇了一支木工队。5号楼主体工程及水电线路铺设,总工程款约120万元,支付给木工队的6万元工资,王师傅做零工产生的费用,都应该计算在总工程款中。王师傅只完成部分工程,所以承包方只欠他3万元左右。对此,王师傅当即给予反驳,他认为承包方雇高价木工队,损害了他的利益,而且零工的工作不应该算在主体工程之内,承包方应该额外支付工钱。 开发商 工程款已付给承包方 监理方山东省监协建设监理中心潍坊项目部刘经理告诉记者,“潍水新村”工程本来预计今年6月1日开工,他从工程开始施工就在这里监督了。 刘经理称,由于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当初设计的图纸有出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图纸。而且王师傅的施工队伍只有50人,人员组织不齐,他和开发商都帮着从当地找了一些施工人员,光处理地基就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再加上受天气影响,7月8日工程正式施工,9月18日,王师傅的施工队完成地基和地下室的建设,这比预期的完工时间晚了近两个月。 刘经理告诉记者,由于耽误了工期,承包方决定不再让王师傅的施工队继续施工,而是聘请了别的施工队。 开发商潍坊市泰和隆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经理告诉记者,他们从来没有欠承包方工程款,有时还会根据承包方和施工队的需要,提前支付工程款。“如果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不开,我们会在总工程款的范围内,提前支付部分工程款,开发商不欠任何人工程款。”王经理说。 相关部门 20日左右出审计结果 王师傅称承包方欠他们十六七万元工程款,而承包方却称只欠约3万元。针对双方的说法,杨建军和焦宗阳一致认为,由于当初双方只有口头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该在各方均同意的前提下,由主管部门出面,联系审计公司,对工程量及工程款做一个详细的审计,最终根据审计数据来决定工程款的多少。 焦宗阳表示,经过重新审计后,如果承包方确实欠王师傅十六七万元,他会监督承包方将所欠工程款全部支付给施工队。如果承包方多支付了工程款,那他再想办法协调。 当天下午3时,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师傅和杨建军得知,审计公司已经到现场检测,并将施工图纸带走。杨建军告诉记者,审计公司会联系施工方和承包方进行核对,本月20日左右会出审计结果,如果各方没有异议,则将以审计结果为准。 为此,记者联系到了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王志杰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劳资双方一旦产生纠纷,口头承诺无法作为法律认定。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打工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协议中写明条款内容,出现纠纷时可作为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