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造价 查看内容

工程招标,人为操作?建设局称此举合法,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011-1-6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4| 评论: 0

简介:   专家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行政裁决却被取消候选资格    核心提示   日前,毕节城乡建筑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反映:公司在参与赫章县700套廉租房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经专家评审,推荐为第 ...

  专家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行政裁决却被取消候选资格

  核心提示

  日前,毕节城乡建筑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反映:公司在参与赫章县700套廉租房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经专家评审,推荐为第一中标人。然而,因不是招标单位“理想中的中标单位”,被行政处理取消第一中标人资格,认为相关部门有人为操作嫌疑。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工程投标

  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据毕节城乡建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节城乡公司)法人代表张先生说,去年11月,赫章县房管局在贵州省建筑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对赫章县700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称,具有房屋建筑施工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工程的施工投标。

  毕节城乡公司按招标公告内容,在毕节地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经过资质审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进行了施工图预算、投标文件编制。于去年11月17日将有关文件和资料送达毕节地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当天,招标人按程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毕节城乡公司在23家投标单位中被评为第一名,确定为赫章县700套廉租住房项目施工第一中标候选人。

  行政裁决

  候选资格被取消

  可是,去年12月4日,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为赫章县建设局)却向毕节城乡公司发来通知,称该公司不能承担注册资金5倍以上房屋建筑施工工程,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赫章县建设局以行政处理决定取消了毕节城乡公司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因第二中标人放弃,最终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毕节顺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项目中标人。

  通知还明确指出,在毕节城乡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投标公司

  质疑“人为操作”

  对赫章县建设局的行政处理决定,张先生认为,“这个行政处理决定,有悖市场竞争的公平。”

  张先生对记者说,赫章县房管局在贵州省建筑信息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并没有要求注册资金是多少,只说邀请房屋建筑施工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参加投标,而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相当重要的资质审查环节,也没有遇到“不能承担注册资金5倍以上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的要求。并且赫章县建设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从招标公告的发布、资质审查、评标、开标等环节都在监督和指导,对此也都没提出异议。

  “既然经过专家评审,推荐为第一中标人,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赫章县建设局行政处理决定就有人为操作之嫌。”

  张先生说,“对于‘注册资金不能承担5倍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工程’这一要求,公司在12月3日已将新的注册资本送达赫章县建设局,但该局并没有予以采纳。而在三级资质房屋建筑资质承担范围第三条规定:可承担6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或建筑群体的施工,赫章县廉租住房面积为44310平方米,也没有采纳。那第三中标人的报价比我们高出30多万元,为什么不提出质疑呢?”

  对于“允许申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的处理决定,张先生表示不能理解,认为有强制执行的意味。

  县建设局

  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针对毕节城乡公司提出的质疑,记者采访了赫章县建设局局长蒋新明。蒋新明解释:“赫章县廉租住房是省、地、县重点工程,也是民生工程,工期较紧。但从施工招标公告的发布、报名、资质审查、专家评审、开标、公示每一个环节都是按程序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招标是委托招标公司代理办理相关手续,在招标过程中,采取的是资质后审,就是在开标的同时进行资质审查,由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开标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蒋新明还说。

  建设局长

  行政复议若败诉不推卸责任

  据了解,在公示期间,赫章县建设局收到对第一中标人毕节城乡公司的投诉,理由是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真实及资质不满足要求,并提供了相关的线索和证据。

  赫章县建设局立即对毕节城乡公司的注册资金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注册资金为608元,中标价为3760万元,不能承担资质规定的承担5倍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工程,虽然该公司在12月3日送达相关注册资本金的证明文件,但已经超出了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不采纳。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赫章县建设局决定取消毕节城乡公司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因第二名放弃,最终确定第三中标人毕节顺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蒋新明说:“此次招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人为操作的说法。行政处理决定是按属地管理原则作出的,没有超越权限。”至于决定作出允许申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他说,因为工程工期紧张,只有3个月时间,年底要完成60%的主体工程量,实属无奈之举。

  蒋新明表示,如果毕节城乡公司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中胜诉,该承担什么责任,不会推卸。

收藏 邀请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