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从广东湛江中级法院传出消息,原湛江师范学院院长郭泽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60万元,日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郭泽深2001年2月起在湛江师范学院工作,历任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2009年9月28日,郭泽深因在学校基建、财务等方面涉嫌有经济问题,被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郭泽深在担任湛江师范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湛江师范学院综合实验楼A、B栋建筑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接受工程承建商林某的请托,为其谋取利益,使林某所挂靠的廉江市某工程有限公司顺利中标,并非法收受林某财物人民币60万元,故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