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造价 查看内容

南京溧水县原建设局长因受贿获刑12年6个月

2011-1-18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8| 评论: 0

简介:  溧水县原建设局局长骆文镇刚当上局长时,也曾踌躇满志,但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档案袋,就把骆文镇拉下了水。自那之后,骆文镇心安理得地收受开发商们送来的贿赂款。最终,一封举报信揭开了这个局长的真面目。200 ...

  溧水县原建设局局长骆文镇刚当上局长时,也曾踌躇满志,但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档案袋,就把骆文镇拉下了水。自那之后,骆文镇心安理得地收受开发商们送来的贿赂款。最终,一封举报信揭开了这个局长的真面目。2003年至2008年间,骆文镇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验收房地产项目、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拆迁管理等过程中,为开发商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84.36万元、美元1万元。而盘点骆文镇的受贿方式,除了“坐等收钱”外,他还非常善于制造机会搞钱,也很会掩饰自己的犯罪所得。

  动动权,改方案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

  搞这些钱只是练练手

  五万元,改变步行街风格

  骆文镇出生于1966年,研究生学历,1999年,骆文镇担任溧水县建设局副局长、2002年升任局长。熟悉骆文镇的人觉得他为人比较仗义,给人感觉也比较清廉。

  在骆文镇担任局长的当年,溧水县通济步行街项目挂牌,2003年底拆迁并开工建设。在当时,这项工程是溧水县最大的城建之一,也是溧水城建的亮点工程之一。作为溧水县建设局局长,骆文镇对通济步行街规划方案的选择具有决定性作用。

  当时,通济步行街商业广场共有2个设计方案,一个是古典风格,一个是现代风格。不同的方案意味着不同的造价成本,直接意味着收益的多少。

  开始时,骆文镇基于全局的考虑,选择了古典风格的设计,这更符合溧水全县的整体布局。但他的选择却在一个晚上改变了。

  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就在南京某置业有限公司取得该项目的建设资格后,该公司老板刘于志(化名)找到了骆文镇,希望将步行街方案定为“现代风格”。“现代风格”的方案虽然建筑面积大,但造价相对较低,而且易于销售。在表达自己的意愿之后,刘于志临走时,将一个档案袋放到骆文镇家的沙发上,骆推辞一番,最终还是收下了有5万元现金的档案袋。

  5万元人民币的作用很快就显现出来。在溧水县党政联席会议上,骆文镇极力说服与会者,建议通济步行街项目采用“现代风格”的方案,会议最终通过了该项建议。

  这是检察机关查明的骆文镇收受的第一笔赃款。他在一次供述中称,“当时的犹豫和不安让他至今难忘。”他后悔没有守住这道防线才导致自己成为阶下囚。

  十万元,土地性质被改变

  有了第一次后,骆文镇和刘于志的合作开始形成。2004年,刘于志以市场用地拿到一块项目用地,但报到建设局的方案全是住宅楼。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为了可以通过审批,刘于志来到骆文镇家中,希望将这一项目的全部市场用地变更为商住混合。希望提出来之后,刘于志马上送上了10万元。骆文镇收钱后,不但亲自对更改内容出谋划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并表示会在县政府讨论会上尽量帮忙。事后,在骆文镇的帮助下,这一土地变更方案果然在之后的县党政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

  动动嘴,耍心眼

  无聊耍赖,也能大赚

  不办事不为难也发财

  三十万,空手套白狼

  在建设局做领导多年,骆文镇看了太多开发商大把大把赚钱,心理也逐渐失衡。他知道,开发商要在溧水县有所发展,必须求助于他。有了这个想法之后,他开始利用权力采用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大肆敛财。

  2005年上半年,骆文镇向刘于志提出,他要购买其开发的通济街商业广场两间价值约一百万元人民币的门面房。骆局长开口要买房子,刘于志深知这是联络感情的好机会,马上同意低价将门面房出售给骆文镇。

  但是,骆文镇在得到刘于志低价售房的承诺后,却迟迟不办理购房手续,也没有将购房款给刘于志。没有拿到一分钱,刘于志也不敢私自将房子卖掉,只好干等着。

  到了年底,房价上扬,骆文镇所“购”门面房价格也上涨了不少。这个时候,骆文镇才打破沉默,让刘于志将房产卖掉。按照当时刘于志给骆文镇的报价,刘于志多卖了约30万元,于是他将这笔钱悉数交给了骆文镇。

  表面上骆文镇一分钱不出,就拿到了约30万元的投资收益。但其实骆文镇也出“资”了,不过他出的是手中的权力。

  一万美元,靠的是耍赖

  就在同一年,骆文镇用几乎同样的手法,套取了江苏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云一(化名)1万美元的现金。这年夏天,骆文镇以去欧洲考察没有美元为由,让李云一帮其兑换1万元美金。可是,当骆文镇到了李云一的办公室拿到美元后,他却称自己忘记带兑换美元的现金,等有机会再送过来。“没事没事!”李云一哪里敢得罪这个大领导,至此之后,骆文镇像是忘掉这件事一样,直到他案发,也没有把这笔钱还掉。

  此后,骆文镇和李云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04年至2006年间,李云一为了某名城项目第三、四、六期规划方案的修改顺利通过审批,在骆文镇办公室,先后4次送给骆文镇人民币42万元。拿了钱后,骆文镇便给下属打招呼,称一些修改都是他当初同意的,验收的时候不要再找毛病。

  动动权,刁难他

  主动出击,肆意敛财

  不怕开发商不送钱来

  十五万,为难为难就到手

  除了坐等开发商送钱之外,骆文镇也很会制造机会,他只要一刁难,开发商便会乖乖送钱。

  2006年上半年,刘于志的一个项目规划在建设局“躺”了小半年都没批下来。而正常情况下,这一项目审批只需要两个月左右。因为施工方都已经准备就绪,刘于志便到处打听原因。在得知是骆局长拖着此事时,刘于志立即送上了5万元。拿到了钱之后,骆文镇立即表示,将尽快对此规划进行审批。事后,骆文镇的下属接到局长通知,要求给刘于志的这个项目尽快发证。

  到了2008年上半年,同样是刘于志的一个项目,骆文镇突然要求该项目1至3层的裙楼外墙装修用材上全部贴大理石。而所有墙面都贴大理石,这个成本非常高,刘于志听说此事是骆局长的意见,立即送上了10万元。

  钱到手之后,骆文镇跟下属沟通,表示这个事算了,随便刘于志他们怎么贴。事后,这个项目的外墙被改为部分贴花岗岩。

  动动钱,玩分身

  掩耳盗铃,自以为是

  自作聪明能瞒天过海

  上交点小钱,假装清廉

  骆文镇虽然大肆收取开发商的贿赂,但心里还是比较害怕,为了塑造自己清廉的形象,从2002年开始,骆文镇在收到一些比较容易暴露的红包之后,他也会上交给单位工会,从2002年1月至2009年2月,他共上交给单位工会现金人民币21万元,每次上交数额5000元至40000元不等。除了钱之外,骆文镇还上交过一批贵重物品,其中有精品紫砂壶、金条和字画等。

  骆文镇上交的这笔钱,在后来的庭审中,他派到了用场。

  原来,从2003年开始,每逢中秋节和春节,刘于志都会给骆文镇送来4800元和5800元的红包。这笔钱,骆文镇笑纳后,却在法庭上称这些红包已被自己交到了单位,属于21万里的一部分。

  不过,法庭认为,其上交单位工会钱物记录的时间与数额均与其收受刘于志红包的时间与数额无法对应。故该辩解及辩护意见不成立,法院没有采纳。

  除了上交财务之外,骆文镇更想出了一个掩饰受贿的好办法。在和李云一搭上之后,2005年6月,骆文镇分批将50万元投资到了李云一的公司吃利息。之后,李云一送给骆文镇的一些钱,也被骆文镇解读为50万元投资款的利息。

  一审判决

  受贿近200万元

  获刑12年6个月

  作为局长,骆文镇手中掌握的审批、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验收房地产项目、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拆迁管理等权力,都成了他寻租敛财的工具。

  2009年9月11日,骆文镇被刑事拘留。2010年5月10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骆文镇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骆文镇利用担任溧水县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审批、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验收房地产项目、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拆迁管理等过程中,为房地产公司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84.36万元、美元1万元。

  2010年9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骆文镇涉嫌职务犯罪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骆文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84.36万元及美元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骆文镇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其犯罪所得人民币184.36万元、美元1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骆文镇生财有道。在收到开发商的虫草之后,骆文镇便高价卖给其他开发商,像刘于志等,都曾买过骆文镇二三十万的虫草。而骆文镇从小到大,他父亲一直对他非常严格,在他当上领导之后,他父亲也要求骆文镇能廉洁。开始时,骆文镇也曾公正廉明,但是为了金钱,骆文镇最终迷失了自己。

收藏 邀请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