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细则的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 工程监理中的建筑装饰工程
二、 施工工序流程
1、粉饰工程:在主体工程完工(砌体砌筑完、砼结构浇筑完并拆除模板后)并经验收通过的基础上进行粉饰工序的施工。施工顺序一般为:塌饼、冲筋、粉饰。
2、涂料工程:在粉饰工程完工经验收、基层已干燥的基础上进行施工。依据施工方式的不同分为喷涂、滚涂、刷涂。施工顺序一般为基层处理(批凝子)、涂料施工。
3、顶棚工程:顶棚工程中的粉饰、涂料分别同上。吊顶工程:施工顺序一般为龙骨施工、顶面板施工(安装)。
4、地坪工程:施工顺序一般为基层、面层施工。面层分为整体面层、板块面层、木竹面层。
5、门窗工程:门窗工程的施工顺序一般为门窗制作(或半成品采购)、门窗框安装、门窗扇安装、玻璃及五金件安装。
6、外墙饰面:一般顺序为在基层施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铺贴施工。
三、 控制因素与目标值及控制措施
1、粉饰工程:
1.1
A、控制因素:原材料的质量。
B、目标值:品种与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C、控制措施:查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1.2
A、控制因素:砂浆的配比。
B、目标值:符合设计要求。
C、控制措施:现场巡查。
1.3
A、控制因素:冬季施工。
B、目标值:日平均气温不应低于5度,如在低于5度的环境下施工时应有可靠防冻措施。
C、控制措施:现场巡查。
1.4
A、控制因素:粉饰分层。
B、目标值:应分层施工。
C、控制措施:现场巡查。
1.5
A、控制因素:粉饰层厚度。
B、目标值: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C、控制措施:现场巡查与工程验收。
1.6
A、控制因素:表面质量。
B、目标值:符合规范要求。
C、控制措施:现场巡查与工程验收。
2、涂料工程:
2.1
A、控制因素:原材料的质量。
B、目标值:品种与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C、控制措施:查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2.2
A、控制因素:颜色、图案、光泽。
B、目标值:符合设计要求。
C、控制措施:现场巡查与工程验收。
2.3
A、控制因素:均匀与牢固。
B、目标值: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反锈。
C、控制措施:现场巡查与工程验收。
2.4
A、控制因素:基层处理。
B、目标值:平整、坚实、牢固、干燥。
C、控制措施:现场巡查与上道工序验收。
2.5
A、控制因素:表面质量。
B、目标值:符合规范要求。
C、控制措施:现场巡查与工程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