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纳包工头100万元贿赂 菜篮子原基建处长被起诉
简介: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00万元。昨天,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处原处长胡春星被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7年3月至2010年6月,胡春星在担任温州菜篮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00万元。昨天,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处原处长胡春星被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7年3月至2010年6月,胡春星在担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处处长期间,负责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的基建工程,包括娄桥蔬菜交易市场附属工程和豆制品厂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建设等。期间,胡春星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人王某在工程招投标、现场施工管理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 王某为表示感谢多次送予胡春星财物。2007年,胡春星在家中收受王某送上的人民币10万元,在市区锦绣路收受人民币20万元;2008年11月,胡春星在家中收受一张银行卡(用户名为王某),后胡春星将卡内20万元借给丁某;2009年1月,胡春星在家中收受银行卡(用户名为王某),后胡春星将卡内30万元转至妻子的银行账户里;2010年1月,胡春星在家中收受银行卡(用户名为王某),后胡春星将卡内20万元转至其建行账户。 案发后,胡春星已上缴赃款人民币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