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祁祥村“垦造耕地”项目招投标背后疑点重重
2009年临安祁祥村东村“垦造耕地”招投标项目,去年已完成建设。 临安“六建”董事长对自己签名的比较,称这些签名并非自己所签。 六建法人称未参与投标焉能中标?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主要的交易方式,由于招投标有严格的程序和透明的操作(即一致并公开的标准),以保障竞争公平和比价(授标)公正,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国际贸易中,招标、投标早巳形成制度,其作用是通过公平竞争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 而在杭州临安,有着众多上马的企业建设,耕地变更成工业用地也在频频发生。这也滋生了一些行业项目建设——垦造耕地。所谓垦造耕地救是将盐碱地、滩涂、荒草地、溪滩地等未利用土地,以及废弃园地、低丘缓坡宜农林地,通过工程技术和人工作业等方式,开垦成水田旱地,种植粮食作物。 而记者调查发现,临安市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招投标建设的垦造耕地项目,部分存在违规举措,另外通过省市部门审核通过的“合格”改造耕地项目,为何不见有人耕种?这其中又存在哪些问题,而相关职能部门有是如何解释呢? 读者反映: 招投标存在违规“拼图” 近日,绍兴市民沈大海因为2009年临安於潜镇祈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而陷入系列“骗局”,并声称临安是其投资伤心地,已被“骗”的倾家荡产,涉及金额达100多万元。根据沈的表述,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因“误认”临安一朋友严益道被“骗”,源于他能通过相关渠道,拿到当地国土资源局一些“垦造耕地”项目,然而等沈将300多万元钱投入其中时,却发现自己钱被他人逐步“圈进”…… 在2009年6月,严先后介绍了临安龙港、湍口等垦造耕地项目给沈,由于山高路偏,他并没有承接;而后在严又介绍了临安於潜镇祁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并拿到了该项目的建设权。 记者调查发现,在整个东村垦造耕地项目中,临安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为中标单位,实际上隐藏在背后的是王月。至于王月是何人?按照沈的描述,王月是严益道的“老婆”,也是临安於潜镇祁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的“合法”代理人。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对于“临安六建”东村垦造耕地项目的工程转包问题,六建公司董事长赵建华称自己并没有参与过该项目的招投标,也未收到王月或严益道转包的一分钱。 “六建公司”未进行招标,为何中标的是六建单位?就此记者采访了当时公证该项目的临安公证处主任陶靖,他表示公证程序合法,其他言语他不好表态。 他说,“有些公司不应该随便出具授权书,每次开标的时候招标委托都由建设部门管理,应每年进行培训,不应随便出具授权书。” 另外,严益道的哥哥严益生在临安国土资源局担任要职,陶靖称自己知情,也见过两面,但严益生并没有因为此事打过招呼。对于王月和严益道的关系,他说,“我也不去多问,也不清楚,老百姓至今没来反映过这个问题,也没有查过。” 国土资源局: 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 记者了解到,於潜镇祈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是2009年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立项的招投标工程,该工程从招标到建设漏洞百出。“六建公司”未参加投标为何能低于标底价格中标?王月和严益道并非“六建公司”职员,为何又能违规转包呢?该工程项目频频违规,为何没有人监管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严益生,对于其弟弟严益道涉及临安於潜镇祁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的招投标时,他表示并不知情,“可能人家知道我,知道他是我的弟弟会给他方便,但是我在全体职工干部会议上明确表示,只要是我的亲戚过来办理业务,请你们从严把关,别人过来办理条件符合的可以一次审核,我的亲戚过来你们要两次审核,三次审核,一定要从严把关,我就是这么要求的。” 然而,对其弟弟有承包国土资源局项目,严益生是在今年1月份才知情。他说,“直到今年1月份,工程施工人员到我这里来我才知道这回事,当时我作为纪委书记,也不会去管什么地方有什么项目。” 严益生除了强调自己的以身作则之外,还承认2009年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存在监管漏洞,有一定的责任。“09年时候可能管理不是很严格,有人假造公章出具委托书,你是施工单位委托人,我把工程款付给你了,是有可能的,从去年开始,我们也是通过公司(招投标)来。” 他说,“在得知这件事,我感到自己是有责任的,就是当时掌握情况太迟。” 耕地变迁: 垦造土地无人耕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临安每年占用耕地在1200亩-1500亩左右。为此临安市在2009年共垦造耕地面积达到3774.7亩,2010年达到5405.6亩。然而记者在於潜镇祈祥村垦造耕地上发现,这些已经验收的耕地并未有人耕种,相反这些地上杂草丛生…… 祈祥村的余先生村民告诉记者说,“这些地基本上没人种的,谁愿意把种子撒在没有收成的土地上呢?”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根底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对于“质量相当”的耕地,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改造的土地是否达到了法规要求呢?对此,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严益生称,这些垦造的土地都已经经过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认可的。 “这些都已经经过了省里和市里国土资源部门验的,都是符合要求的,”严益生说,“当时我们也出台了相应政策,鼓励老百姓去耕种,而且每亩补贴150-300元左右,土地能耕种需要一段时间,而且需要有人去耕种、维护才能形成。” 至于质量相当,他解释称很难一模一样,其他城市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垦造耕地” 背后的幕后交易 从“垦造耕地”立项、招投标到工程验收,再到划拨工程款,临安国土资源局始终处于监管单位。记者了解到,於潜镇祈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临安国土资源局先后以工程款、青苗赔偿款等名义共支出了390万元,该钱分四笔划拨给於潜镇政府,用为工程支付。 至于这些钱被何人领走?始终是乱象丛生。按照临安国土资源局、於潜镇人民政府及“六建公司”三方签订的《临安市2009年度垦造耕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六建公司”是该工程的施工者,也是获取工程款的合法法人。 但“六建公司”法人赵建华表示,自己并没有签过《临安市2009年度垦造耕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名本身就是假冒”的。 “这个名字不是我签的,我一般签的是简体或者繁体两种,我自己签名我自己肯定认得,这个不是我的。”赵建华告诉记者的同时,还专门做了比较。 另外记者从祈祥村的村账簿上了解到,这些钱并未被“六建公司”领走,相反有部分被他人“冒领”,包括严益道以王月的签名轻松拿走了86万。 严益道并非是“六建公司”的工作人员,也不是合法的授权人,为何能轻松的拿走这些钱呢? 对此於潜镇副镇长童祝平认为,镇政府在划拨工程款上并没有过错。 “我问了当时具体负责的同志,他说当时王月是和严益道一起来的。我们都按照规定来的,当时国土局发了介绍信,介绍某某人过来拿钱,都是按照市里的规矩来办的。”童祝平说,自己是去年才分管这块,之前的事情并不了解。 此外他还说,“当时签合同的是严益道的老婆王月,他们是名义上一起生活的,农村里认为他们是事实婚姻。” 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导致事态变得愈加严重。加上临安国土资源局薄弱的监管,频频导致事件发生,这似乎离有序和成熟的确还有一段距离,监管部门又该做些什么?截止记者发稿前,临安国土资源局及其相关部门并没有去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