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一团伙虚构工程项目诈骗37万 主犯被判十年
简介: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审理一起利用伪造的合同诈骗案,法院以赵某犯有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赵某,男,42岁,无固定职业,无固定住所。2010年1月4日,赵某伙同 ...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审理一起利用伪造的合同诈骗案,法院以赵某犯有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赵某,男,42岁,无固定职业,无固定住所。2010年1月4日,赵某伙同陈某、魏某(另案处理)等人,以给被害人葛某招揽虚构的“北京某公司承揽的中海油立交桥工程”为由,在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伪造了施工现场,在葛某派人考察并信以为真之后又伪造了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授权任命书等材料。2010年2月7日,在大庆开发区某宾馆内,赵某与葛某签订了一份由赵某提供的伪造的中海油立交桥工程招标合同,并先后收取葛某所谓的工程预算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69950元。2010年3月15日,赵某变更了所有联系方式携赃款潜逃。到北京后,住进了一家豪华宾馆的总统套房,过上了花天酒地的生活。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赃款人民币100000元并返还被害人,其他均被赵某挥霍。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对赵某作出了上述判决。从此,赵某在大庆监狱开始了十年的铁窗生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