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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东区文体局拖欠工程款遭曝光

2011-6-2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89| 评论: 0

简介: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因为拖欠工程款,虽经法院判决和协商仍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遭到曝光。   昨日上午10时,省政府新闻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同召 ...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因为拖欠工程款,虽经法院判决和协商仍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遭到曝光。

  昨日上午10时,省政府新闻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我省第三批6起失信典型案件。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成为本次遭曝光的唯一政府机构。

  本次遭到曝光的,除了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外,还有5家单位和个人。受到曝光的案件其共同特点都与资金往来有关,这些案件都已经由法院判决和调解,但受到曝光的单位仍然存在拖欠工程款、借钱不还、拒还货款、拒付违约金及定金等“老赖”行为。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发改委信用管理处处长王钰称,失信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的情况,他介绍说,国家层面曾经有多部门联手治理“老赖”,比如失信个人将面临无法购机票、无法出镜、无法注册企业等制约。

  我省自2010年开展失信案件曝光以来,此前省信用办共计曝光了15起失信案件,涉及政府类5件、企业类7件、个人类3件。

  沈阳大东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本次被曝光的唯一政府机构,其案件备受瞩目。

  省高法执行局局长辛赤兵在通报案件时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5月判决:大东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付申请执行人沈阳天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132.5万元工程款及利息。“沈阳中院于2008年3月2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中,法院多次与该局局长及其主管区长协商,但该局始终以政府财政资金紧张为由拒不履行,后法院从沈阳市大东区国库收付中心被执行人的专户扣划了2.35万元,余款被执行人大东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至今未给付。 ”辛赤兵说。

  对于为何选择这起案件进行通报,辛赤兵介绍说,这起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比较典型,“我们希望警示那些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单位,你们应该带头成为诚信主体,维护司法判决的权威性。 ”

  昨日中午11时30分许,本报记者与大东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透露,该局对案件的判决没有异议,“省里通报的情况也基本属实。 ”

  这位工作人员称,文体局与沈阳天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这起案件,是进行区文化馆建筑施工时发生的,工程的其他部分资金已经给付,通报中所涉及的拖欠款项问题,主要是财政比较紧张。“目前正在争取款项,也在制定还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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