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研究,2012年及以后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原则上在每年3月下旬举行。为方便考生备考,2011年度考试与2012年度考试合并,定于2012年3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本次过渡考试依据新修订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交职发〔2011〕255号)。根据该大纲编写的考试用书预计10月出版。 二、甲级资格考试 (一)考试时间。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参加2010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3.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之间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