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有效的操作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要将本人的操作证复印件随身携带以备查。
三、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特殊部位作业时必须有人旁站或监护,规程中规定两人作业的严禁一人操作。
五、各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专业性安全培训。
六、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疾病或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七、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要按时进行年审。
八、各基层单位要编制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以便规范管理。
九、每年休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再次复岗时,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严禁使用临时操作证和学习证独立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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