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新方案明年实施
简介: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了解到,根据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有关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要求,合肥市对本市建设领域的定额人工费变化进行了具体规定。 此次调整范围为,合肥市区、巢湖市、肥东 ...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了解到,根据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有关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要求,合肥市对本市建设领域的定额人工费变化进行了具体规定。 此次调整范围为,合肥市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按现行的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要按要求进行定额人工费调整。 调整后的定额人工费,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内容分两种形式,调整增加的人工费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 其中,以定额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调整后的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合肥市区60.99元/工日,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54.16元/工日。 以工程量清单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不分市区与县区),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其消耗量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57元/工日;为保障建筑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最低支付标准,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57元/工日。 对于2012年1月1日以前已招标的工程和直接发包的工程,合同对人工费明确约定不予调整的,仍按原合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