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项目诈骗326万两刑释人员再获重刑
简介: 仅凭道听途说的好项目,两名刑释男子李建民、金国泰就敢虚构造价3亿多的“兰山旅游风景线山地公园项目”,以此为幌子,大肆行骗。2006年至2010年间,李、金二人共诓走多名包工头326万余元工程保证金,另外,李建 ...
仅凭道听途说的好项目,两名刑释男子李建民、金国泰就敢虚构造价3亿多的“兰山旅游风景线山地公园项目”,以此为幌子,大肆行骗。2006年至2010年间,李、金二人共诓走多名包工头326万余元工程保证金,另外,李建民还以找工作、转士官、包工程等由,骗走多人145万元。12月27日,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金国泰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李建民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9万元。
现年54岁的李建民,早年间因诈骗罪被判15年。出狱后的李建民在城关区甘霖大厦租下4间办公室,成立了一家名为“兰州森态园”的有限公司。2008年7月,在获知甘肃省林业厅正在对兰州的多个旅游风情线进行招标的消息后,李建民与下属——刑释男子金国泰及刘晓光(在逃)合谋诈骗。随即,造价3亿多的“兰山旅游风景线山地公园项目”应运而生,为此3人还对各自职能进行详细分工:刘晓光负责文书起草,提供林业厅各类红头文件,制作分包协议、印章;李建民负责内务行政,留守办公室等待签署分包合同;金国泰负责外联招商,专项带领包工头们实地考察项目,大肆宣传“兰山旅游风景线山地公园项目”正在分包。一时间,“兰山旅游风景线山地公园项目”火了。截至2010年3月18日,李建民、金国泰等人利用签订虚假工程分包协议的手法骗取24名被害人326万余元工程保证金。与此同时,2006年至2010年间,李建民还以联系去各大单位上班、转士官、包工程为由诈骗21起,涉案1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