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工程项目收取保证金骗27万
简介: 丰都一公司虚构事实,在当地以发包建设工程收取保证金为名,骗取他人钱财。7日,丰都县检察院透露,该案经该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该公司罚金20万元,余某刑期两年。 2009年2月,余某和 ...
丰都一公司虚构事实,在当地以发包建设工程收取保证金为名,骗取他人钱财。7日,丰都县检察院透露,该案经该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该公司罚金20万元,余某刑期两年。 2009年2月,余某和几个朋友一起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引力能发电的开发等项目的一家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余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后,余某曾安排员工去当地国土等相关部门,咨询了征用土地搞引力能发电项目,因缺乏资金而无法进行。 为维持公司运作,余某虚构在丰都已征地和已到位巨额资金的事实,从2009年6月至2010年3月,先后与刘某、欧某等4人签订平场工程合同,收取刘某等人合同保证金,共计27万元。这些钱均由余某公司的出纳以公司的名义出具收条,所收钱款用于公司日常开销、员工工资等。 检察官提醒,广大工程建设者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保持工程廉洁的同时,还要提防虚假工程行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