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1年8月,文成县花园新区保障性住房二期Ⅰ、Ⅱ标段工程串标事件东窗事发,大峃镇周某等人因涉嫌串通投标被该县纪委立案调查,同年9月,该县纪委将该串标案件移交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文成县公安机关历时近半年,成功查处了一批串通投标违法犯罪案件。
截至目前,已查处串通投标案件4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0多名,涉案金额达1.6亿元人民币,严厉打击了串通投标违法犯罪活动,几十个试图违规违纪投标的公司或个人,即将被起诉。
拔出萝卜带出泥
经侦大队根据已掌握的案件情况和其他工程串标线索,组织精干力量对串标案件进行深挖,这一挖不要紧,“拔出萝卜带出泥”,一起涵盖县内3个重点工程4个建设项目、涉及40多人的工程串标“案中案”就此揭开。
经查,2010年12月,总投资达9000多万元的文成县花园新区保障性住房二期Ⅰ、Ⅱ标段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后,以李某、赵某、张某、周某、潘某为首的建筑承包商们开始活跃其中,他们分别挂靠19家公司,并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最终李某挂靠的云和县某建筑公司和浙江某建筑公司分别以50962626元和39050896元中标花园新区保障性住房二期Ⅰ、Ⅱ标段工程。后经商量,分别交由串标事先约定的潘某和周某来承建,潘某和周某则按约定拿出中标造价的5%约450万元分给参与串标的人员。
2010年7月,文成县客运旅游集散中心幕墙工程进行招投标时,同样上演这一幕:此次串标以犯罪嫌疑人周某为首,经过操作,最终周某以12388638元中标该工程。周某将串标费40万元交予李某,嘱其分给季某、吴某等五人。案发后,李某将违法所得40万元上交县纪委,季某、吴某等人分文未得。
同年7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李某伙同他人在百丈漈腾飞小区基础工程二标段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并以22098959元的价格中标该工程。后来他们又以205万元将该标转让卖给挂靠公司施工,参与串标的公司、个人分别获得了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工程转让费”。
串标围标行为屡禁难止
据经办民警介绍,这几起串标案件呈现出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查处难度大,通过“陪标补偿”和“挂靠公司实现垄断”等方式串通投标,外地建筑公司对待授权投标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等特点。
不少犯罪嫌疑人交代,目前文成建筑市场已形成一个个“熟人圈子”,投标人之间按照事先约定,实行轮流坐庄,如果不配合、不参与串标,或者单方面违反游戏规则,不仅很难拿到项目,而且会遭到普遍的打压,很难生存,面对这种行业“潜规则”,许多想真正承揽工程的建筑公司也不得不选择妥协。甚至不少参与串标的并不是真正搞工程建筑的专业人员,也无意承接工程,但是参与串标“可以赚钱”,而且利润相当可观,所以他们也就不惜冒法律上的危险去串通投标。
标本兼治才是正道
串标案件为什么会不时发生,究其原因,浙江诚意律师事务所严永斌律师说,由于串标围标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监管部门很难从招投标程序上发现问题,一些问题突出的串标行为,常常因为难以取证而无法惩处。此外,串通投标罪最高刑期仅为3年,一些串标案件的当事人最终往往被判处缓刑、罚金了事,违法犯罪成本相对较低,震慑力远远不够,这些人员转身又可能会继续从事串标违法犯罪,从中赚取更多的利益弥补罚金等损失,无法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另外,地方上的中小工程,也往往难入正规大公司的“法眼”。
面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严峻形势,必须加大违法成本,从宣传教育、制度、监督和查处等方面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使其成为谁都不敢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