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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未参加验证的造价员补验证手续须知

2012-3-16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89| 评论: 0

简介: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关于给予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验证的造价员一次补验证手续的通知 根据中价协[2006]013号《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 ...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关于给予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验证的造价员一次补验证手续的通知

根据中价协[2006]013号《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自2010年开展造价员的继续教育和验证工作。至今仍有部分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继续教育且未经过验证,现决定给予上述人员一次补验证机会。

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验证人员范围

2006年本市颁发的,至今未参加继续教育且未经过验证的人员。

二、补验证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2、申请人已填写的《上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登记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近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4、验证手续费20元/人。

三、办理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30—11:00;下午:1:00—4:00

四、办理地点:上海市西藏南路765号A座1903室(入口在方斜支路)

五、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63456171*1011

联系人:朱小姐

注:

1、《上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登记申请表》请至(上海建设工程咨询网www.scca.sh.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2、无近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者见附件《关于本市2006年颁发的造价员证书仍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给予补行继续教育的说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201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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