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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临时管理用房之名斥资220万建豪华别墅

2012-4-11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19| 评论: 0

简介:借托管荒地占地建房 深圳平峦山公园门口的豪华别墅所在地叫长龙坑,原来是个采石场,权属西乡街道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与骆某签订了一份《荒地使用管理协议》,于2008年底由骆某管理此处荒 ...

借托管荒地占地建房

深圳平峦山公园门口的豪华别墅所在地叫长龙坑,原来是个采石场,权属西乡街道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与骆某签订了一份《荒地使用管理协议》,于2008年底由骆某管理此处荒地,而骆某在“管理荒地”过程中,以建“临时管理用房”之名斥资220万建造起豪华“翔龙别墅”,2009年,西乡街道城管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该地块上有人大兴土木,动工兴建房子,因此前往查处制止,并对此进行调查,目前,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已经就此立案。

据记者了解到,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曾于2010年4月对此立案处理,并约见骆某进行询问。后来,深圳开展规划土地及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对该处违建的调查工作就暂停了下来。据介绍,机构职能改革工作理顺之后,目前的西乡街道执法队也对该两座别墅进行调查,于今年2月27日对骆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骆某拒绝签收;3月5日,西乡街道城管办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骆某在30天内自行拆除违建别墅,骆某再次拒绝。

别墅占地580平方米 占用规划教育用地

  当初骆某强调其为了管理荒地方便,需要建“两间临时管理用房”,主管部门调查的速度远远没有施工的速度快。仅仅三个月后,“翔龙别墅”工程就完工了。而事实上,这“两间临时管理用房”,共占地58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造价220万元。

  拒签执法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据了解,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骆某认为其别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申报。

  正是因为如此,骆某拒签了执法队的行政处罚。就此,西乡街道执法队有关人员介绍,骆某就他们开具的行政处罚已经向市一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目前执法队正在等上级主管部门裁定,假如裁定西乡街道执法队的行政处罚证据完整、决定正确,执法队将依据法定程序,对违建别墅及设施人员采取进一步行动。

事主承认是违建

  西乡街道执法队有关人员介绍,在发现“违建别墅”之后,西乡街道执法队曾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去函,调查涉事地块的权属及规划情况。2010年8月,该局核查后复函执法队称,涉事地块“未查到相关征(转)地补偿资料”,仍属于集体用地;“大部分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部分为林地(平峦山郊野公园),该部分林地同时位于生态控制线内”、涉事地块“位于【平峦山、铁仔山地区】法定图则编制范围内”,大部分位于规划为普通36班高中用地范围内。

  在这样的规划用地范围内建别墅,违建事主骆某承认,两栋别墅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及规划审批手续。

违建别墅申报“历史遗留违建”

  记者了解到,骆某于2008年11月20日与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了《荒地使用管理协议》之后,随即于2009年2月底,与林某签订了施工合同,建造违建别墅“翔龙别墅”。根据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翔龙别墅”刚动工没多久,西乡城管部门就已经察觉并介入调查。据了解,西乡城管部门介入调查占用教育用地、在市政公园门口拔地而起的违建别墅,事主有何理由。

  昨天下午,记者与违建别墅主人骆某取得联系。骆某介绍,早在十几年前,长龙坑周围果农陆续将青苗、果林转让给他,而他也是当时采石场的股东之一。当时长龙坑是一个大山沟,周围环境很差。2008年,骆某与凤凰岗股份合作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中约定不得在荒地上乱搭建影响环境,而骆某却堂而皇之建起了违建。“我建房子村里是知道的,不过我没有说是建别墅。我这可不是乱搭建,我确实是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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