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丝印特印网】阜新政府下发红头文件鼓励市民使用太阳能明确规定:物业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居民安装太阳能
明年开始,阜新新建建筑项目必须把太阳能利用作为设计内容,否则不予以竣工验收。
昨日,记者在阜新市住建委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阜新市政府将以红头文件形式鼓励和支持市民安装太阳能。
政府下文件倡导用太阳能
昨日,记者在阜政办发〔2010〕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管理的通知》上看到,自2011年1月1日起,凡条件允许的新建民用建筑应积极采用地源热泵及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方式,大量应用太阳能光电、光热技术,多层以下住宅工程宜采用太阳能供热水系统并与建筑结构一体化设计、施工。
阜政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这个文件,其目的是根据阜新市自然资源的情况,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纳入政府的管理日程,通过对太阳能的有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节能一体化进程。
不得阻止居民安太阳能
该文件明确规定:“任何物业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居民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
阜新市墙材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明年起,全市新建建筑须严格执行节能率65%的设计标准,建制镇新建建筑和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执行节能率50%的设计标准。
从明年起,阜新市将推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即新建建筑从设计到施工都要将太阳能设备考虑进去,实现太阳能这种清洁能源得到更为普遍的利用,也可避免居民自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所带来的各种纠纷。
该负责人说,从明年1月1日起,对于新建建筑项目必须把太阳能利用作为设计内容,否则,图纸审查不予通过,即使项目建成后验收部门也不予竣工验收。
该负责人介绍,明年起,市民在既有建筑上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装置,只要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任何物业管理部门均不得阻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