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别墅被强拆 工程款支付引争议
简介: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即承建方要求开发商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在竣工后要求支付工程款符合法律规定,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 ...
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即承建方要求开发商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在竣工后要求支付工程款符合法律规定,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虽已审结,但背后的问题却没有解决。诚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开发商为迎合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别墅区也越建越多,但无规矩不成方圆,不遵守就是犯规,不仅浪费了人力和财力,更浪费了紧缺的社会资源。 2005 年,被告六安市某房地产公司与原告汪某签订别墅施工协议,约定了施工范围、标准和期限及工程的造价、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时间。 2007年工程竣工。被告先后支付原告工程款33万元,余下的11万多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予答复。 2009年,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被告开发的工程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被告以建筑已被拆为由拒绝履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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