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本月13日起,东莞市将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
本次检查旨在认真吸取上海市“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及辽宁省丹东市“11·20”建筑工地塔吊倒塌事故教训,确保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前段时间,东莞住建局已对在建建筑工地开展过消防安全大检查,本次检查则主要针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据了解,本次检查范围包括本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修缮翻新工程。检查内容包括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岗位责任人员履职情况这三项。
其中,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措施的建立、建设工程是否违法违规层层分包、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等,都属于本次安全检查的范围。此外,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每个镇街抽查两项在建工程
据悉,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12月13日~17日,将由东莞市住建局领队,市住建局、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松山湖规划建设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镇街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每个镇街抽查两项在建工程,东莞住建局领导参与检查。
第二阶段时间为12月20日~21日,将由东莞住建局、市质监站、市安监站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代建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包括9项房屋建筑工程和3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其中,第一阶段分8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检查4~5个镇街。第二阶段分3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检查4项工程。
隐患工程仍施工将强制停工
据东莞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将现场签发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扣分处理;达到行政处罚规定的,必须按要求提请行政处罚。
对强行施工屡禁不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按《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止强行施工应急预案及联动处理工作机制(试行)》的要求进行查处,可签发整改通知书、局部停工通知书或全面停工通知书,坚决制止其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如果施工单位仍要强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将制止,可知会当地镇(街)政府,要求供电、供水部门配合,对该工程采取停电、停水等强制措施。
该负责人还称,各镇街必须抽调熟悉业务有执法证的一名质监员和一名安监员参加检查,东莞住建局将先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