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齐鲁晚报11月19日消息,上海高层公寓大火后,不少读者提出倘若高层居民楼也有避难层,可能会有更多的人得救。但国内只有超百米的高层公共建筑需设置避难层,对高层居民楼却没有要求。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楼也如同商业楼一样变得“高不可攀”。上海高层公寓的一场大火不仅提醒了我们平时要时刻把防火放在首位,同时 也为建筑设计师敲响了警钟:为什么不在居民楼里也加设“避难层”?据了解目前济南有18座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设置了避难层,遗憾的是这18座均是商业楼,一些高层居民楼全部没有避难层,况且居民楼的人群密集度以及楼层结构复杂程度远大于商业楼,倘若类似的火灾发生在济南,其后果依然“不堪设想”。
笔者认为,设置避难层根本不用区分“民宅”和“商宅”。避难层的作用本身就是为了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既然要求了高层商业楼必须设置避难层以确保安全,难道就不应该顾及高层居民楼里群众的安危吗?一旦发生火灾,无论是商业楼还是居民楼都不重要,首当其冲则是保护老百姓生命的安全。或许多一层楼会牵扯到开发商的利益,致使其成本增加蒙受损失,但当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一切都显的那么苍白无力。相关部门领导应该重新调研避难层的设置需求,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让高层居民楼里早日出现保护生命的“避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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