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扣支架”变更“钢管支架” 工程款增110万谁埋单
施工图纸上的“碗扣支架”在实际施工时突然变更成“钢管支架”,增加的110多万元工程款建设方不肯“埋单”?昨天,承包深湾高架桥其中一段桥梁的李先生向记者报料,希望通过媒体的曝光,向桥梁的建设方讨个说法,李先生所承建的桥梁标段,他向记者出示了施工图纸,图纸的第二点说明了支架材料采用“碗扣”支架。 承包方:施工时突然变更施工方式导致成本增加 建设方:图纸有误,承包方也没看清楚整个施工方案 起因:施工方式突然变更 昨天中午,在李先生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他所负责承包的深湾高架桥其中一个标段,这个标段的桥梁分为左、右两侧,分别长147米以及127米,只见桥墩、桥面等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在桥面上仍有部分施工的机器。 他介绍,按照当时跟该桥的建设方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该工程的承包价是4788314元,他主要负责这个标段桥梁的上下部结构工程等主体部分。 在去年7月开始进场施工的时候,他被建设方的梁总工告知,原来施工图纸上的“碗扣支架”要改为“钢管支架”,但当时双方却没有签署相应的变更协议。对于这个突然变更,李先生深知会大量增加建设成本,随后向梁总工提出,“但当时他叫我照办,并让我向上打报告。” 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李先生只能先按照梁总工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在去年8月向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递交了报告。“但一直到今年4月份,我们的工程都完成了,报告的回复还没见踪影。” 发展:图纸出错110万收不回 据了解,在李先生承包的桥梁标段完成后,他计算出因施工方式的临时变更,他为此多支付了110万元。 在5月中旬,李先生曾就此事再次向负责该桥梁建设的项目总经理廖先生反映情况,据介绍,廖经理当时曾承诺向他给予30万元的工程款,但李先生认为此数目跟他的实际支出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并不接受。5月28日,桥梁项目部对李先生的报告回复称:“招标文件中整套方案均为满堂支架施工方法,‘碗扣’二字属文字明显错误,不能作为索赔依据。” 但对于项目部的回复,李先生认为对方是推脱责任,他表示,他们在参与该项目前,是看到了施工图纸,再签订承包合同的,但现在工程完成了,项目部却以原先的文字出错为由,不承认当时的临时变更,“我可否说,当时跟他们签的合同的承包款470万元有文字错误,应该改为4700万元才对呢?”李先生反问。 回应:施工方案通篇要求钢管支架 带着李先生的疑问,记者昨天前往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的项目部副经理钟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跨105国道现浇箱梁施工方案》,他介绍,在整个施工方案中,通篇都要求使用钢管支架,因为碗扣支架根本无法完成这个桥梁的工程。对于李先生图纸上出现的“碗扣支架”,他强调是制图员的文字出错。 当记者询问,为何在一个如此庞大的项目,会出现这些不严谨的情况时。他回应,给李先生的图纸,是招标时的一个初稿,还没经业主方的审批,因此难免有错误。他表示,在实际施工时,承包商应该要全面查看整个施工方案,而不能只单看图纸。 他认为,如果李先生认为自己有道理,欢迎他通过法律途径或者寻找第三方仲裁机构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