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财政所长挪用数十万工程款被捕
找不到人结算工钱 6月22日,涉嫌挪用工程款的南泗乡财政所所长零某,目前已被兴宾区检察院逮捕,其初步供认挪用工程款55.4万元。而涉嫌玩忽职守的乡财政所出纳员卢某,案发后也被检察院带走。 去年年底,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的3个施工队参与3栋文化综合楼工程建设,今年4月,他们去结算工钱时,却找不到人来支付工钱,原来,数十万元的工程款被人转走挪用了。 6月22日下午,在南泗乡政府大院内,当前来找乡领导结算工钱的希望再次落空时,卢国些、罗广秘和蒙启俩看上去很焦虑。他们分别是本地3个施工队的队长,3人告诉记者,去年,南泗乡财政所所长零某的叔叔零某某承包了本乡古卜、背巩、读村3个自然屯的3栋文化综合楼工程建设。他们的施工队都参与了部分工程建设。 罗广秘称,他所带的施工队参与了3栋文化综合楼的建设,其中古卜、背巩的文化综合楼,包工头零某某已结算工钱,就剩下读村的工程款没有结。去年7月4日,他和零某某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承包了读村文化综合楼主体工程建设,合同约定每平方米给付工钱90元,他的施工队共完成320多平方米,工钱大约2.9万元。此外,罗广秘垫钱购买了水泥、铁钉等,今年1月15日,零某某给他写了一张欠条,注明欠材料费和人工费共7624元。 去年11月,蒙启俩所带的施工队参与了读村文化综合楼的内外墙抹灰工程,今年1月完工,工钱大约2万元。今年2月,卢国些所带的施工队承包了读村文化综合楼的内外墙刮腻子工程, 3月底完工,产生费用1万余元。 上述3个施工队,工钱和材料费加在一起共7万余元。今年4月,当3名队长要求结算这笔钱时,零某某让他们去找乡政府领导要。他们找到分管的副乡长,却意外得知3栋文化综合楼的全部工程款,已被乡财政所所长零某转走挪用了。此后,他们多次找乡领导和兴宾区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结果;多次拨打零某某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让3人感到困惑的是,在平常的施工过程中,他们都是去找乡财政所所长零某开支伙食费的,也是零某叫去做工的。他们实在弄不明白,零某跟上述3栋综合楼工程的承包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工程款被转走挪用 据了解,2010年和2011年,来宾市在全市农村实施“三求”文化工程。其中,南泗乡有5个自然屯获得建文化综合楼的指标。 该乡副乡长罗瑶告诉记者,去年,由于项目资金迟迟没有到位,乡里只好通过招商引资,先找来老板垫资建文化综合楼。其中,乡财政所所长零某的叔叔零某某从事建筑行业多年,在零某的引荐下,乡政府作为业主与零某某签订合同,让其先行投资建设古卜、背巩、读村的文化综合楼。合同约定,主体工程完工时,乡政府将支付给施工方70%工程款,余下30%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罗瑶说,去年12月,上级将5个项目的工程款全部下拨到乡财政所账户上,其中零某某负责3个项目的总工程款为80.4万元。今年2月,零某某向乡政府打报告,要求按合同支付70%工程款。乡长签字同意,由乡财政所从上级下拨的专用款中支付56万元。 岂料,零某某还没得到这笔款,上级财政部门就发现乡财政所所长零某,拿到他叔叔的一张银行卡,将上级下拨的81万元工程款(其中6000元是其他项目工程款)全部转到这张银行卡上,然后取出挪用。事情败露后,零某已于今年4月向兴宾区检察院投案自首。由于上述3个项目的全部工程款已被转走挪用,乡政府暂时还没有钱来支付施工队的工钱和材料钱。 罗瑶最后表示,自从零某出事后,他再也联系不上包工头零某某,打电话也不见接。乡里希望零某被抓后能积极退赃,以便结算工程款和施工队的工钱。 6月22日下午4时,记者跟随卢国些来到乡财政所大院。院内的整栋办公楼没有看到有人在上班,在二楼楼梯间一间门口贴有“财政所办公室”字样的房间,卢国些拍门喊了半天也没人应。正在砌大院围墙的一名农民工说,上午看见有一个工作人员来上班,下午就没见人来。当日下午,卢国些再次拨打包工头零某某的手机,对方好不容易接听了一次。得知卢向他追讨工钱,对方说:“你找乡政府要钱去!”然后挂了电话。 记者从兴宾区检察院了解到,零某投案自首后,已初步交代挪用上级下拨到乡财政所账户的工程款55.4万元,至于是否还有其他款额,检察院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目前,零某已被逮捕。 据了解,按照正常途径,乡财政所每从银行支出一笔款项,在现金支票上必须有所长盖的单位公章,以及会计和出纳员的印鉴。由于零某身兼乡财政所会计,他开现金支票到银行转账前,除了在现金支票上盖着单位公章和个人印鉴外,并没有给出纳卢某审查票据上填写的金额和用途,而是直接叫卢某拿来印鉴给他盖上。事发后,卢某因涉嫌玩忽职守被检察院带走,目前已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