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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8村官利用工程招标等手段集体受贿647万落网

2012-9-5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12| 评论: 0

简介:18"村官"利用工程招标、承建和出租集体受贿647万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近日向记者通报说:“日前,我们侦破了一宗罕见的集体贿赂窝案:在多次受贿过程中,都是所有人员直接参与的“集体行动”。行贿人的 ...

18"村官"利用工程招标、承建和出租集体受贿647万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近日向记者通报说:“日前,我们侦破了一宗罕见的集体贿赂窝案:在多次受贿过程中,都是所有人员直接参与的“集体行动”。行贿人的行贿方式更是简单直接,大多是在饭桌上直接拿出上百万的现金平分给所有参与的村社干部。” 据悉,该案是自广州市从今年2月开展“三打”(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破获的最大一宗农村经济社干部(“村官”)集体贿赂的窝案,也是广州市目前所查处的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商业贿赂案件,目前,该案中的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一条线索牵出一个商业贿赂大窝案,在这个窝案中,涉案村干部达18人之众,通过为他人在项目工程招标、承建和出租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集体收受财物647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2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举报称:在该市白云区棠景街棠溪村“农民公寓”和“金光广场”等项目工程招标和承建过程中,有村干部存在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

该支队立案调查后发现,棠溪村有18名村干部存在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窝案。由于该案涉及人数多,且嫌疑人属于“村官”的特殊身份,在村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家族成员众多,广州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5.29”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发红包”、“派利是”等行贿行为已成 “规矩”

据广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受贿方式特殊,是罕见的集体贿赂窝案:在多次受贿过程中,都是所有人员直接参与的“集体行动”。行贿人的行贿方式简单直接,大多是在饭桌上直接拿出上百万的现金平分给所有参与的村社干部。这种集体行受贿方式,容易给村社干部造成“法不责众”、“难以置身事外”、“别人拿我也拿”等心理影响。而这种大规模的集体贿赂、公开受贿的行为在商业贿赂犯罪中并不多见。该案中,既有18人共同参与的大窝案,也有其中5至6人小规模受贿的小窝案。

该案中的多次受贿行为,均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和厂房、公寓租赁等项目中,这些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涉及的资金量大,因此行贿受贿的涉案金额也较高。

在该案侦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这些“村官”的廉洁意识在经济活动中已经变得麻木不仁,“发红包”、“派利是”等行贿行为甚至成为了这些村社干部眼中的“规矩”。在专案民警问到为何要接受贿赂时,受贿人员的供述是,谁要承包村里的工程,就必须给村社干部“派红包”,这是规矩,而且任何人都不能跳出这个规矩,哪怕是村干部的亲兄弟也不例外。因此,在该案中,村社干部梁某的亲哥哥要承包村里的建设工程,也同样要按“规矩”给每个村干部派发红包。除了这些大额的受贿,平日间逢年过节收受行贿人的烟酒馈赠和千元红包等等,更是这些村社干部眼中习以为常的事。

通过大量的侦查工作,专案组迅速摸清了所有涉案人员行贿、受贿的金额、方式、地点和项目工程等具体情况,并掌握了相关涉案人员在村社中的任职、人员关系、住址、车辆等详细情况。7月5日,广州警方出动百余名警力,兵分多路,分别赶赴白云区岗贝路、惠州市南昆山等地,对相关涉案人员全面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15名涉案人员。

经审讯,涉案人员供认,白云区棠溪村第一、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和岗贝片联社18名社干部在该社“农民公寓”、“金光广场”、“新市涌码头建厂房”等项目的承建过程,以及三元里大道某综合楼整体租赁、金光广场等项目的承租过程中,收受承建、承租人李某、陈某、梁某等人的行贿款647万元。

目前,该案中有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广州警方正在抓紧追捕其他在逃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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