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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后变废标 1.39亿项目蹊跷失手 招标存悬疑

2012-9-20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07| 评论: 0

简介:拟中标后变废标 高新兴1.39亿项目蹊跷失手 近日,因中标贵州铜仁 1.39亿元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随后又被 废标 的 高新兴 ,近日站在了媒体的风口浪尖,股价也如过山车一般跌宕起伏。 ...

拟中标后变废标 高新兴1.39亿项目蹊跷失手

近日,因中标贵州铜仁1.39亿元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随后又被废标高新兴,近日站在了媒体的风口浪尖,股价也如过山车一般跌宕起伏。

据悉,高新兴9月5日晚发布公告,2012 年9 月4 日,高新兴在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中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中标,此次中标的项目为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系统集成商),该项目采取BT管理模式,中标金额约为1.39亿元。此1.39亿元项目内容包括:贵州省铜仁市三区八县2443个高清监控点、46套卡口、703个报警点以及各级指挥中心的建设及维护。项目建设时间为3-6个月,预计建成转移后五年收款。

  高新兴在公告中表示,此次中标项目金额较大,该项目中标金额约为公司2011年度营业收入的70.87%,预计该项目将对公司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同时,高新兴称,中标信息拟于2012年9月5日在铜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tr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公司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过,在高新兴发布公告的9月5日,铜仁市人民政府网上并未有中标的公示。

  接下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就在公示期结束的前一天,也就是9月12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日对外公告称,此次投标无效。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给出的理由是:经评标专家对拟中标人高新兴的投标书进行复查及其他4个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进行评审,其5个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中,均存在投标内容不完整或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法作出投标无效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此次招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参与此次竞标的还包括两家业内知名视频安防行业上市公司,而早在今年六月份,贵州铜仁市公安局针对此项目已进行过一次招标,同样以废标结局。

两次废标的原因也相同,皆因投标书存在问题。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发现该项目招标投标过程确实存在一些值得探究的地方,对此,高新兴董秘黄海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向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了《异议函》,但仍未得到相关回复。若铜仁市公安局重新招标,公司将再次参与竞标。

 高新兴董秘黄海潮表示:“我们也不明白废标的原因,已经在向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诉。”据悉,高新兴已经向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了关于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废标的《异议函》。而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项目联系人杨建敏称,废标处理主要是参考专家意见,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不日将再次招标。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负责此项目开标的一位工作人员则称,9月4日只是准备中标,高新兴只是拟中标人,随后没有公示便不作数。而对于高新兴不能中标此项目的原因,该工作人员则拒绝回答。


高新兴1.39亿元大单沦为废标 招标过程多处存疑

  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布上述招标作无效处理后,高新兴在废标公告中称,9月5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曾通知高新兴在9月6日下午5点前提交公司资质证明原件及标书中未要求的激光红外高速球的检测报告,公司按要求提供了上述相关补充资料。

  高新兴证券代表汪正武表示,已经向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关于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废标的《异议函》,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高新兴此次由拟中标变为废标的急剧变化使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产生诸多悬疑。

  据了解,该项目已经是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次招标,并且本次投标单位包括业内两家知名的上市公司,而这些公司均在9月12日被宣布集体存在投标内容不完整或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并不符合常理。

  同时,有行业内人士指出,9月4日投标当天,经过5个小时的现场评审,才当场宣布高新兴符合招标书的各项要求,为唯一拟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宣布后,在场所有人员均无异议。这与一周后说的5家投标人都不符合要求前后明显矛盾。

  根据高新兴9月5日公告内容,其预计2012年9月5日收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拟中标公示,一般公示期为7天。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但是,高新兴一直未收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拟中标公示,直到9月12日直接收到废标公告。为什么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直不发布拟中标公示却在最后期限内直接发废标公告?

  记者就此事致电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项目联系人杨建敏,杨建敏称,废标处理主要是参考专家意见,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不日将再次招标。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负责开标的工作人员则对废标的原因拒绝回答,只表示,9月4日当天确实是高新兴为拟中标人,但是接下来没有公示,则不作数。

中标废标前后矛盾

9月5日,高新兴公告称,经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招标的铜仁市公安局“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评标专家评审,高新兴成为项目拟中标人。

据参与投标的现场人士透露,9月4日投标当天,下午3点开标,经过评标专家组5个小时的现场评审,晚上8点投标结束。专家委员会当场宣布高新兴符合招标书的各项要求,为唯一拟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宣布后,在场所有人员均无异议。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但蹊跷的是,9月4日现场中标后,高新兴一直未收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拟中标公示。直到9月12日出现废标公告。

记者发现,此次宣布“拟中标”而后又“废标”,存在一些前后矛盾的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第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第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高新兴被专业评委当场宣布中标的前提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而废标却是因为“存在投标内容不完整或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这似乎意味着评标专家推翻了他们自己此前的认定。

熟悉招投标运作的资深项目经理彭先生指出,一般情况下,如果存在“投标内容不完整或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招标单位一般会在评审过程中与投标单位进行沟通,包括针对技术偏差、商务偏差以及报价偏差等问题进行沟通。如果投标书中的参数确实达不到标准,在评审过程中就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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