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灾难:我们需要应急避险场所
一旦地震发生,市民可以去哪里避难?据了解,广州目前已建成3个应急避险场所,可为6万多人提供生存保障。目前市地震办正与市规划局协商,争取把避险场所的建设纳入全市总体规划,然后在全市的公园、广场、绿地和学校操场推广建设。(《广州日报》5月18日) 广州市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这是对汶川地震的另一种理性回应,值得肯定。由此,我想到的是,全国还有多少城市未建设应急避险场所? 灾害无法避免,但可以预防。当灾难真的降临时,应急避险场所就成为一个人生存的希望,一个能为人提供生命庇护的所在。加强应急场所建设,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应对和预防自然灾害的有效做法。在日本,城市建设规划之时就十分重视防灾避难的设计,抗震性和安全性是日本建设公路、铁路和公园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重点。日本城市有许多政府指定的避难“缓冲地带”,不少城中绿地和街心公园的入口处都插着“地震避难所”的牌子。 资料表明,我国位于地震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城市占城市总数的45%%,全国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人口和76%%以上的工农业产值分布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和地震灾害都十分严重的沿海及东部平原丘陵地带。虽然我们的城市时常遭受自然灾害的威胁,然而,我国城市的灾害应急能力却十分脆弱。除北京、上海、兰州、济南等少数城市外,城市应急避险场所仿佛成了城市里的稀罕物,根本看不到踪影。有些地方即使建设了应急避险场所,但由于数量过少、规模过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或由于宣传不到位,市民不知如何使用,形同虚设。可以说,预防城市灾害、普及市民防震救灾知识这堂课,在我国许多城市还亟待补上。 不要等到灾难来临才想起建设应急避险场所的重要性,不要等到许多人因灾难失去生命,才追悔莫及。对于每个尚未建设应急避险场所的城市政府而言,汶川地震应该足以让他们警醒。我们希望各地能吸取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及时补上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这堂课。孙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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