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规划理念 安全重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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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目前,抗震救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汶川地震给城乡规划工作带来什么启示?规划师应如何真正承担起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历史责任?日前,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长石楠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谈了他的观点。 切实转变观念,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规划工作的核心位置 石楠强调,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放在最核心的位置,这是城乡规划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这不仅是规划师,也是政府执政理念的核心。近些年来,政府执政理念越来越强调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然而,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在规划城市发展时,仍然把经济增长放在首位,首先考虑的还是GDP。一些规划师忙于具体的规划项目和产值,对社会责任重视不够。 “我觉得这是一个错位。”石楠说:“我们所有的发展,包括所有的规划,都必要把对人的尊重、对人的基本需求的满足,尤其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放在最核心的位置。” 工作程序和内容需要调整,防灾规划是前提不是补充 城市要发展,首先要考虑安全。在此前提下,我们现在的很多具体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需要调整。以城市防灾规划为例,虽然过去也很重视,但往往是作为城市发展的配套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补充,而不是前置条件。 “假如我们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那么,防灾规划就变得非常重要。工作的程序也要相应调整。城市发展,从选址开始,哪些地方根本就不适宜建城,哪些地方适宜建城、但要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我们必须要先做个安全评估。在此前提下,再来考虑城市发展的规模、布局等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先做完所有的规划,再来配个防灾的规划。这是本末倒置。”石楠说。 他强调,安全评估必须前置。不管是城镇还是乡村,其发展必须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在城市总体规划以及镇、乡村规划中,要特别重视对于用地的选择,对当地的地下结构、地质条件等要有充分了解,而不是GDP至上,单纯从经济增长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发展布局。 加强技术立法,保障公共安全 我国人口众多,用地紧张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家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提倡城市发展从外延式转向内涵式,很多城市的开发强度很高,人口也越来越密集。特别是在一些老城区,由于房地产开发密集,疏散空间、公共绿地建设不足,假如有突发灾害,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如何保障城市的公共安全?借鉴国外经验,石楠呼吁:加强技术立法是当务之急。目前,我国尚无技术立法,城市规划虽有行业标准,但由于仅仅是技术性的规定,没有一个责任主体,也没有违反规定的相应惩处措施,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他建议,参照国外的成熟做法,把事关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核心技术标准,比如资源利用、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范市场行为等,上升到技术法规的层面,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严格依法执行,确保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更多地关注乡村和边远地区人居环境建设在汶川地震中,除县城受到重大打击以外,受灾最多的还是面广量大的农村,而村庄由于分布较散,也相应增加了救援的难度。 石楠指出,规划师作为一份崇高的职业,历来肩负着光荣的社会责任,要更多地关注乡村和边远地区人居环境建设,加强研究工作和技术指导,真正承担起保障公共安全与公共利益的历史责任。特别是在当前,应立即行动起来,以规划师职业的名义,义不容辞地为抗震救灾工作做出一份贡献。 他建议,各地规划工作者除以各种方式向灾区人民送温暖、献爱心以外,还应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地为灾区重建提供义务规划设计技术服务,帮助灾区人民尽快重建家园,恢复生活秩序。要收集相关技术信息,认真总结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踏踏实实地开展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研究。本报记者 李兆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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