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两座机场 让沈城建筑不再“限高”
摘要: 在本次政协大会上,致公党辽宁省委员会提出了《关于亟需解决沈阳市城区飞行限高问题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中介绍,沈阳市除了远离市区的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这一国家一级干线机场外,在城市周边还存在三座飞机场 ...
| 在本次政协大会上,致公党辽宁省委员会提出了《关于亟需解决沈阳市城区飞行限高问题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中介绍,沈阳市除了远离市区的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这一国家一级干线机场外,在城市周边还存在三座飞机场,即位于城市西侧的于洪机场、城市东侧的东塔机场、城市北侧的沈飞机场。这三座机场紧贴市区,飞行限高要求距每座机场方圆四公里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5米,四公里外限高可逐渐增高。严重阻碍了现代化城市的纵向发展,同时使城市的平面布局出现不均衡现象。 以铁西区为例,由于于洪机场限高要求,出现了重工街周边限高45米、卫工街周边限高78米、兴华街周边限高112米的巨大悬殊,40平方公里的铁西范围内已逐渐出现“西低东高”的明显趋势。 提案中建议,于洪机场、东塔机场当然有其存在的战略意义,但相比之下,其对沈阳中心城市发展的制约更为严重;从紧迫性来说,于洪机场、东塔机场可通过谋划其易地搬迁、待新址建成后再停用现机场来稳步推进,但当前沈阳城市的高速发展说明解决问题已刻不容缓。因此当务之急是立即停用两机场,从而取消其飞行限高要求。 沈飞机场应根据其现在的实际用途对限高数值重新界定,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对城市北部发展的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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