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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首个住房建设规划--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出台

2013-9-4 20:2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81| 评论: 0

简介: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房产管理局承担编制的《汕头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正式出台实施。这也是我市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中心城区住房建设的纲领性规划。按照该《规划》,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建设各类住 ...
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房产管理局承担编制的《汕头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正式出台实施。这也是我市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中心城区住房建设的纲领性规划。按照该《规划》,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建设各类住房约6.34万套,总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预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近28平方米。

“十五”期间,汕头市中心城区竣工住宅建筑面积共665.21万平方米;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施工面积共1185.15万平方米,房地产竣工住宅建筑面积共423.55万平方米,住宅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共58.63亿元。至2006年底,汕头中心城区城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7.02 平方米,比以前有了较快的发展。

本次《规划》以满足本市不同收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应结构基本合理、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市场健康发展为原则,共分成8章,时间期限自2006—2010年,规划的范围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汕头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规划范围相一致,即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汕头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金平、龙湖、濠江3个区,总面积443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建设各类住房约6.34万套,总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含改造、置换建设新增住房面积)。其中,2007年度,中心城区建设各类住房约1.47万套,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在逐步改善交通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商在中心城区的交通、生活相对便利的地区重点建设一批适应本市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同时,重点保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坚持土地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旧村改造相结合;根据近期城市空间拓展战略,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新增及盘整的空间时序,以提高土地供应的综合效益,促进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规划期内,中心城区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3.0平方公里(含旧城、旧村改造用地及置换改造用地)。其中,2007年度,中心城区供应住宅建设用地70公顷(包括新推出用地、利用已出让存量用地和改造用地)。

  此外,本次《规划》还制订了合理调整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完善相关土地管理制度,严格限制投机与投资性住宅建设用地需求,优先满足消费性住宅建设用地需求;逐步探索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的土地供应模式。并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城镇“双困户”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力度,在规划期内,基本解决家庭经济人均月收入低于政府当年公布的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 “双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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