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市场不良行为联网“上榜” 建设市场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启动
摘要: 建设部颁布《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将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针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等9方责任主体分别制定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 ...
建设部颁布《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将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针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等9方责任主体分别制定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以此为据对不良行为通过地区、部门联网的信息平台进行采集、公示。多数城市平台要在6月30日前建成,今年年内全部完成。 诚信管理由建设部主要负责,包括制定全国统一诚信标准,建立和完善全国联网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对外发布诚信行为记录信息,指导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审核、汇总并在当地发布。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发布和信用评价等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托各地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资源条件,建立诚信信息平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督查和举报、投诉等工作,采集不良行为记录,并建立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单位(如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生产供应单位等)和实行个人注册执业制度的各类从业人员的诚信行为信息,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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