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卧龙:土地“价高者得”就是拿鞭子抽着房价涨
在2006年北京土地价格高涨之时,市国土局为了控制土地价格的过快增长,对于土地采取招拍挂的出让方式,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开发商采取综合评定,土地交易“分高者得”,投标价格只占“30%”。
近期,国土局为了让土地更快的进入市场,避免土地价格的普遍上涨,将有可能对土地交易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其实,这种方式并没什么新奇的,只是北京未曾使用过。客观的讲,“价高者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土地价格在拍卖过程中,由于开发商之间互相竞价而导致的土地价格奇高。而且,这种方式相对出让环节少、简单快捷,能够更快的让土地供应上市。
但是,这个想法是建立在房地产市场平稳的基础之上的。而目前的市场是缺乏理智的,是缺乏冷静的。尤其是北京这样的城市,可谓是寸土寸金,每一块土地都有无数个题材概念可做,也有无数资金充沛、实力强大的地产大鳄虎视眈眈的盯着市场上的每一个角落。而且,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可以说是疯狂的,国家的支持、银行的刺激、购房者的疯狂都形成一股股的力量推动着开发商向着更高的点位冲击。在这样的一个市场条件下,“价高者得”无异于是给了一些开发商兴奋剂,只要拿钱砸,这个地就能拿下。
要知道,土地本身就是房价高低最直观的参考物,对未来房价的影响是最直接的。每一块“地王”的出现,都刺激着周围房价的上涨。土地价格越高,成本就越高,房价就会上涨,这种最具说服力的销售方法在这样一个火爆的市场下,屡试不爽。“把土地价格搞上去,房价才能更高”甚至称了开发商们的一个思路,所以才有了那么多开发企业在拍地的时候,一次又一次的喊价。而且,土地价格偏高对于市场的影响还是心理上的,购房者知道房价要上涨,自然会产生购买冲动心理,甚至是恐慌心理,“买房越早越合适,房价有涨无跌”。
而且,用“土地拍卖”来给房价“退烧”看似直接有效,但真正产生的效果确是南辕北辙。所以,“价高者得”的土地交易方式并没有问题,但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在北京这样的火爆城市实行,就如同给了一部分资金雄厚的开发商“尚方宝剑”,土地价格很有可能会再次推高。那时的土地价格就会像一把皮鞭一样,抽着房价,不涨都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