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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看法

2013-9-4 19:3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80| 评论: 0

简介:对有关取消设计资质的设想,我认为不妥。 一、取消设计单位资质,会造成设计市场混乱、设计质量下降。 在改革开放初期,在建设热潮中,建立了许多室内设计和装修单位,他们千方百计承揽任务,曾出现过底子薄、实 ...
对有关取消设计资质的设想,我认为不妥。 一、取消设计单位资质,会造成设计市场混乱、设计质量下降。 在改革开放初期,在建设热潮中,建立了许多室内设计和装修单位,他们千方百计承揽任务,曾出现过底子薄、实力差、经验少、素质低的设计单位,承包了重大工程,造成了重大损失,为此当时建委建设部门,推行设计单位评估资质制度,将设计单位经过评估分成甲乙丙三类;并规定各类设计单位允许承包工程的范围,这一措施一时刹住了当时设计市场的混乱局面。如果我们现在又取消设计单位资质制度,因为现在社会上的市场意识比改革开放初期更强,低价竞争,揽任务可能会更加激烈,设计市场更加混乱,设计质量可能会有下降趋势。 二、取消设计单位资质,就等于放弃了设计单位素质的保证。 设计单位的资质显示了设计单位的素质,一般说来评估一个设计单位的资质。也就是衡量这个设计单位的政策水平、学术功底和工作经验的程度。而且按我回忆当时的资质评估不是一锤定终身,而是有晋升制度,这就鼓励了设计单位不断努力以提升自我的素质。如果我们取消设计单位资质,就等于放弃了设计单位素质保证,是好是坏一个样,这是无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 三、取消设计单位的资质,也就是放弃了设计单位的职能。 室内设计单位和装修单位,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单位互不隶属,在工程业务上,他们分属甲乙方,设计单位代表甲方,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装修单位则站在乙方的立场上,在工程业务上,设计单位的职能有三:一是按甲方要求完成设计任务。二是代表甲方督查设计预算,监督装修单位控制预算的使用。三是代表甲方在工程进行中解决技术问题,监督装修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如果我们取消设计单位的资质,甚至让设计单位使用装修单位的资质,这就如同让设计单位隶属于装修单位之下。听任装修单位根据他的利益摆布,设计单位的职能无法行施,更不要谈代表甲方监督装修单位了。使甲方在工程上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 四、我曾在交往中与其他国家打听关于设计资质的情况,他们大多数都有资质的制度,韩国的闵咏柏、日本的广川启智都认为保证设计单位资质的制度,是设计市场管理一项重要措施。所以看来在建筑发达的国家已是一项成熟的制度,我国国内看来效果不太显著的原因,是执行不够严格,因而不能因噎而废食,应该认真贯彻下去,而不是取消。 ——曾坚 据悉建设部今年将取消建筑装饰设计资质,把设计和施工合并为一个资质,且已编制了新标准。此事已引起室内设计行业的高度关注与强烈反响。就应不应该合并、合并前后孰利孰弊以及合并将给行业带来哪些可以预见的影响等,业界表现出诸多争议和担忧。我们深圳专业委员会特此组织了本地部分优秀设计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集体讨论,现将主要意见归纳如下。 ◎设计和施工两者本质上是不同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其一,设计和施工是装饰装修行业不同的两个方面,设计的目的是在收取适当的设计费后完成一个尽可能多的施工效益,二者的利益点是不同的;其二,两者的资质标准是不同的。施工的资质标准体现在施工企业的综合能力,而设计的资质标准则着眼于设计群体或设计师(主创人个体)的设计能力与水平,二者差别很大,不宜合并为一个资质。 ◎ 如果设计和施工资质合并,许多优秀的设计单位将因不从事施工而无法取得相应的资质,从而丧失许多正常的公平的从业经历,束缚了自身价值的最大发挥。事实上,这些没有依附于施工也不做施工的设计单位或个人,已经成为中国设计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室内设计的发展曾经作出了重要贡献。 ◎ 设计和施工资质合并并不符合行业自身的规律,不符合市场的实际要求,严重损害了设计的独立性、专业性、创造力,对目前的施工企业而言,也不会带来什么明显的帮助,相反,很大程度上只会造成行业的垄断,影响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设计不能独立的结果是,施工方为了拿到项目,往往会在设计阶段少收甚至不收设计费,却给设计方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对施工方未来施工更有利的要求,设计本身的创造性因而受到很大制约,设计对未来效果的控制和监督权将完全丧失。 ◎设计费目前有两种渠道收取。一种是设计独立,直接从业主或建设方收取,受市场规律约束的成分较大;一种是设计依附于施工企业,由施工方从整个工程费中分离出一部分,和设计质量、效果不能直接挂钩,因而不能正确反映设计的实际价值。 ◎设计和施工相比,通俗地打个比方,设计是弱势群体,施工是强势群体,资质合并,只会造成设计依附于施工或施工兼并设计的结果,整个行业势必因此不能得到和谐发展。 ◎ 整个装饰装修市场目前还不够成熟,建设方往往不清楚设计和施工各自的特点及从业人员和单位的优势,以偏概全,从而影响到设计作用的发挥,掩盖优秀设计师的作用。由于不能受到应有的重视,将更加损害设计在中国应有的地位和价值。 ◎从国际上的行业潮流看,设计和施工是分离的。无论是运作方式、监管模式还是考评手段等等都是分离的,相互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制约,这样,才有利于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随着中国加入WTO后,行业的分工将越细越专业,也日趋规范。多年来,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一直是分离的,不也运行良好吗。同样,装饰装修行业也不宜一刀切,应多元化、多种形式并存,应根据市场来定,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来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建设部应从大的政策法规上着眼,一些本应由市场来规范的细节如果掺入过多硬性规定的成分,实施起来效果也许未必见好。 以上几点,不一定说全说对,供大家讨论。 ——深圳设计师:康华、熊华阳、刘卫军、罗建中、 蔡胜、赵永彦、史永杰、杨昌龙、 金闽、卢涛、曹阳、陈岩、付建涛 近日惊闻建设部欲将建筑装饰设计资质与施工资质合并,并已编制了新标准(未正式公布),即《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送审稿)》,新标准不仅关系到我们广大设计企业、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而且更关系到整个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前景、方向,当此紧要关头,我们不得不大声疾呼,为国为民为行业的发展,也为长期辛苦奋战在第一线的设计劳动者。综观《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送审稿)》、《关于<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编制说明》以及《关于<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的编制说明》以及《关于<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的调研报告》三份文件,认真分析一下,虽然也有一些关于资质合并带来的好处,但更多的却是给整个行业带来的伤害和混乱,总结起来,尤以以下几点最为严重。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关于设计——施工资质合并的出发点,报告中指出:“现在装饰市场存在四大缺陷:一是大部分装饰企业没有资质,特别是绝大部分家装公司无资质;二是大部分装饰施工企业无设计资质;三是绝大部分工作室无证无照,抢手、炒更一族横行;四是绝大部分设计人员无政府认可的职称或是执业、从业资格”其中第一、三、四条属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也符合国家关于设计、施工分开的大政策,更有利于社会分工化专业化,是符合时代潮流和行业特点的,怎么也能算作一大“缺陷”呢!可见我们的调研报告从一开始就是带着有色眼镜进行的,就更难以做到公平、公正了。 其次,为了解决现在装饰市场存在的所谓的四个“缺陷”,报告中打算使用的方法居然是“设计——施工资质合并”!明眼人一看便知,资质合并仅仅能解决不能称为缺陷的第二条“缺陷”,即“大部分装饰施工企业无设计资质”,而真正的缺陷却仅是陪衬,并不是资质合并要解决的,我们不得不怀疑资质合并的合理性和真正用意! 再次,报告中指出:赞同将设计、施工资质合并的占绝大多数。有了上述第二条:“大部分装饰施工企业无设计资质”,同时报告中指出只有施工资质没有设计资质的占调查总数的90%左右,只有设计资质没有施工资质的仅有4家,而新资质的要求较老资质有所下降(仅相对于老施工资质有下降,相对于老设计资质的施工企业增加了营业范围,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绝大多数企业(主要是施工企业)赞同了。这就象将小部分人的合法利益所得分给大部分人,并在这些人当中进行民意调研,结果可想而知!如果这样的调研结果都可以作为决策依据的话,我们不妨将建筑设计资质与规划设计资质、装饰资质与幕墙资质、土建资质与装饰资质等等进行一次资质合并调研,相信也能得出类似的结果,那我们是不是将所有的专项资质统统取消?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合并后的新资质标准问题,乍一看,新资质的标准中既有对设计人员的要求,且都较原资质的要求持平或有所降低,看似平等,其实却是一个大陷阱,单是一级资质关于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要求,就几乎把所有的优秀设计企业(不做施工)挡在了门外,一个建筑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仅仅要求100万注册资金,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装饰(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却要求1000万!其结果必然是使所有的优秀设计企业不得不降低资质或者成为大施工企业的附庸,降低资质就意味着他们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从事规模较大项目的设计工作了,成为大施工企业的附庸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自我,丧失了他们的设计理想,本是一片净土的设计领域将沾满铜臭……因此,从本质上说,资质合并就消灭了所有只设计不施工的企业!报告中所吹捧的“设计业绩不是以设计费为标准,而是以设计工程的预算造价或工程结算为标准,也体现出设计在新资质标准中的地位”,这顶华丽的高帽却掩饰不了设计处境的尴尬,其设计业绩虽高,其较低的利润却不会改变设计只能作为一个从属部分的现实。因此,从根本上讲,我们说“资质吞并”或许比“资质合并”更贴切些,其结果必然是大的施工企业将优秀的设计企业吞并,设计也必将从一个监督者的角色转变为施工单位牟取更大利益的帮手。 还有,资质合并并不是彻底的,大家都知道,建筑设计资质是包含了装饰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设计企业也可从事装饰设计,但资质合并并不涉及建筑设计资质,而且装饰设计本来就是建筑设计的一个阶段,我们不仅是人为将它们强行分开,国外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如果合并也应是建筑设计与装饰设计合并,现在我们却将设计与施工混为一谈,岂不张冠李戴?既使强行合并了,市场也会因此更加混乱,建筑设计甲级与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一级的经营范围居然是交叉的!管理部门居然是不同的!统计标准竟然是矛盾的!资质合并不但没有解决原来的问题,反而产生了更多更大的问题! 报告中称,资质合并后将以设计业绩(设计工程的预算造价或工程结算价作为企业的业绩指标,且不说容易造成统计上的混乱,让人产生误解,更为严重的是将加剧目前汲汲可危的过度恶性竞争的设计市场,以往用设计费作为依据,各企业还是能尽量多收点设计费,尽量维护建设部制订的收费标准,尽量转变设计得不到足够重视的现状,若设计业绩统计方式果真实施,我们不难想象会发生什么情况,企业为了得到施工项目,在设计费上恶性竞争,以至于免费设计横行!既使企业争不到施工项目,即使设计费为零,也可以有很高的设计业绩,其结果必然是”作为一个专业性极强的设计领域”(报告中语句)将更被社会所轻视,设计费更加难收,知识产权更加得不到保护,更加助长了招投标中的随意行为,造成社会劳动的极大浪费,也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我们真诚地期待决策者深思慎行。 更加严重的是,资质合并必然导致设计行业职业道德的缺失,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本来是一个独立的角色,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的要求设计,受雇于业主,服务于业主,成为监督施工单位维护业主权益的重要一员。一旦资质合并后,设计施工相互勾结,设计成为施工赚取更大利益的工具,业主的利益将受到极大的损害,按施工单位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来监督施工单位,其作用也将被大大削弱,从而破坏了装饰市场的制度和系统。 资质合并后,将更加助长无证无照、枪手、炒更一族的横行,由于设计投标时即关系到施工能否中标的巨大利益,将导致投标中的不正之风愈演愈烈,设计成为各种利益团体斗争的牺牲品,优秀的设计人员、优秀的设计作品更加难以生存,而低收费、低水平的设计泛滥,设计人员失去归属感、荣誉感和成就感,职业道德缺失,为了生存必须争取到更多的设计项目,这样他们迫成为枪手或炒更族也就不足为奇了.资质合并无疑是成为装饰设计行业茁壮成长的巨大障碍,成为装饰设计行业走向混乱、甚至没落的直接诱因。 以史为鉴,展望未来,今天我们装饰行业又站在一个十字路口上,1995年我们已经经历过这样的痛苦,在那个十字路口上我们选择了正确的道路和方向,今天的十字路口我们需要原路返回吗?答案是十分明显的,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能成为历史的倒退,不能成为历史的罪人,今天我们确实面临很多困难、很多问题,但我们需要做的应该是认真分析、努力完善目前的制度,而不是建立在缺乏逻辑性的、理由不充分的“资质合并”上!我们认为,资质管理确实需要加强,需要改革,但符合时代潮流的、符合历史规律的、符合社会分工要求的、适应行业特点的、科学的做法应该是将装饰设计资质与装饰施工资质完全分开,同一个企业将不能同时拥有两套资质,这才是我们应该去考虑的问题,当然资质分开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尚需我们长期的努力。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爱岗敬业的装饰行业的一员,作为忧国忧民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一份子,表达了我们广大从业者的呼声,我们真诚的期望并坚信相关领导在着眼全局、运筹帷幄时,能关注我们装饰行业的发展,能为我们排忧解难,能给予我们一定的回应,我们将万分感激。谢谢! 一群长期奋斗在建筑装饰设计第一线的劳动者 一群曾经做过枪手、炒更族的普通设计师 一群现在终于得以供职于正规设计公司的遵纪守法员工 一群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却又迷失了方向的爱岗敬业人 …… ——谢江 王淑俭 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的消息传出后,我们新疆的室内设计师们一时议论纷纷,更有飘忽不定之感。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目前专业室内设计师已达到50万人之多,相当于世界总专业人数的三分之一,人数众多,却得不到规范管理。艺术院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了,到现在还有很多同事连政府承认的室内建筑师资格还没有得到解决,设计师们又面临着被抽去发展基石的可能,靠施工企业去经营管理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不利于本专业的发展,施工和设计本来就是两回事。 中国的室内设计师将更加得不到重视了。 ——李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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