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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明的批判性思考

2012-6-4 17:4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60| 评论: 0

摘要: 琚宾 关于过度照明 实际上,灯光本身是件好事,看是用在谁手里或工具里面,并且要在合适的度里面做合适的事。但这个合适又要达成怎样的度呢?这需要整个行业建立对事物认知的规范。怎么认知呢,我举个 ...

琚宾

关于过度照明

实际上,灯光本身是件好事,看是用在谁手里或工具里面,并且要在合适的度里面做合适的事。但这个合适又要达成怎样的度呢?这需要整个行业建立对事物认知的规范。怎么认知呢,我举个例子,就好像比武这件事,首先大家都要会武功,把招式都学会之后我们再来谈比武。而现在不是,首先是,会不会武功都去参加比武了;另外,就是可能还会有人可能用损招。

专家说不要过度照明,那什么算不过度照明呢?现在我们还处于一个混乱、混沌的时期,需要先将一杯水里面浑浊的东西沉淀下去,变清以后再往下继续。这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在一个行业规范内做一些规定动作,比如说制定规则,然后制定实施方法,由政府倡导,让老百姓产生普遍的认知,这些都具备后,有可能我们再谈论这个事情的时候会让它更具有含金量,现在谈的话,只能说是作为一个呼吁。

关于过度的城市亮化工程,就像当一个人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他变得自信的时候是不需要告诉别人我很有钱、我很有文化,他是不需要大张旗鼓地拿个喇叭说:我有钱、我厉害。我们实际上并不需要,但现在有一些有自命不凡倾向的人,他们觉得是需要的,而且权利掌握在他们手里面。

何崴

中国当代的城市照明,并不是正常市场规律下的城市照明

中国当代的城市照明,并不是正常市场规律下的城市照明,而还是政府主导的一种城市亮化工程,形象工程,其中的深层次问题则是政绩行为和财富炫耀。在这种短平快的行为里,必然会出现很多照明设计师和专家提到了失控的问题,因为那不是按正常的市场规律所产生的设计结果。如果从这个层面上讨论问题,其实就不是讨论设计的问题,而是讨论体制的问题。因为,所有的中国城市照明,都不是真正由公众来抉择的照明。

中国的城市亮化实际是用工程推动产业往前发展,是政府驱使下的一种行为,或者说是一种运动。其效果一定是场面大、气派、热闹,而不是小桥流水,细细品茶。

齐洪海

夜晚的灯光需要给人以归属感

灯光在夜晚最大的价值是功能性的,功能性的同时还要创造一种归属感。照明是整个环境有机的表达的一个组成部分。光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它能带来一种情感上的满足,这是最大的价值。当然商业上也是,其实同样的都是带来情感的满足。 归属感很重要,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真实生活的需求。就像我过年要吃好的,是和真实生活联系在一起的。真实需求在中国一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特别是像杭州这种项目,还有自贡这种项目。私人的项目业主要什么我就给什么,给不了我就退出来;难的就是城市规划,我认为我的业主不是坐在我对面的那些人,坐在我对面的那些人是我的业主的所谓的代理人,但是他并不代表业主的真实需求。所以我只能按照我自己的判断,我认为真实业主要什么我就给什么,不给就打起来了,然后就算了。自贡这个城市还比较好,他的领导对我们这个理念还比较接受,所以一直沟通的比较好,局部实现的比较好。

我们今天的照明规划形同虚设,它的最大缺陷是没有控制方法,比如城市规划有它的控制方法,有容积率、限高和一些可以执行的标准,而照明规划里没有这些标准。在这其中,主流的照明设计师一直在混淆这个概念。国内的照明规划实际上是设计而不是规划,是城市设计,即以形象化的、视觉化的设计作为成果的工作。这和规划的概念截然不同,因为规划解决的是资源的分配和利用问题。我们看美国的照明规划,它是能源部在起牵头作用的,解决的是在一个区域内的用电量的分配问题,这就和容积率等标准都对上了。但是这在中国是没有人做也做不了的一件事情。所以国内的城市照明一直处于混乱的状态,是由缺乏一步步逻辑推理的过程而导致的。我们的规划在做的事情,可能只是一个形象的规划,而这个形象规划也无法执行。比如我要这个楼做的和这个表现图一样,就得有一个专家组来判断这个技术性的图纸和形象化的图纸是一致的,这个规划才能被执行。这其实本来应该是一个民主决策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在我们这里肯定是缺失的,所以到最后,规划是完全没有价值的。

许东亮

存在与不存在的——关于照明的价值

去日本著名的金阁寺参观的时候,偶然看到一张很美的寺庙被照亮时的照片,于是也想借着夜晚去参观夜景。但后来得知,这个寺的表面全是用金箔贴上的,国宝级文物,所以,根本就不允许有照明。那为什么会亮起来,还亮得如此剔透美丽?问了内部管理人员之后才知道,原来是电影导演临时布景并拍摄的场景,用完之后将所有照明设备撤走,寺庙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也没有再亮过。而后,全世界都传播起这张照片,这其实很有意思,因为你会发现,光的不存在性也可以成为价值的表现,获得存在的意义。

上面举例是不存在的夜景,还有一种是因存在而获得价值的。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香港维多利亚港湾的夜景。试想一下,如果它被熄灭了,没有光了,你会感觉如何,为了去看夜景的话肯定觉得很失落,是一种损失。可以说,光被物化了,因此,当和价值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也变得有形。比如说,旅行团的团价中有30个景点,其中包括夜游维多利亚港湾,总团费3000元,于是可以折算为这一处夜景100元。如果没有了光,那是否旅行团要退100元给游客了?这个夜景的价值,已经被具象化了。

照明创造一种存在,有人说这也是一种文物。日本人已经开始对长久性地保存它的存在申请灯光文物,意在将它永久保存下来。这是一个挺特别的现象,很有意思。

无论是建筑、城市还是照明,一体化出来的东西,才最有价值。如今,建筑和照明在一个微妙的度的关系中需要相互帮衬,比如,我们需要探索光能够对建筑升华的可能性与程度;另外,还要考查建筑能够对照明起到的作用,带来怎样的灵感等。和这个时代的中国建筑一样,照明设计需要整体层面上的进步,包括专业层面,和社会大众审美层面的整体提高。

何健翔

今天的建筑空间需要照明更加关注人对场所的感受

人对空间的感知离不开光。在建筑空间中,光的叙事性使场景的表现成为可能。基于此,单纯的技术性或者说功能照明已经不能再满足需求,今天的建筑空间需要照明更加关注人对场所的感受。光环境与空间一体,这也是建筑最初的原意。

目前,我在做一些建筑改造项目的时候,对原建筑进行考查的过程中发现,它们在原先的那个年代并没有考虑到光的引导和控制。所以,我有意识地在改造设计中,把照明融入到空间中,让人对空间的感受和体验得到体现,回归建筑空间的本真。

(责任编辑: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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