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要实施“清洁”供暖
日前从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市发改委获悉,2013年北京市将再压减燃煤140万吨,全年燃煤总量将会控制在2150万吨以下。这一目标与2010年全市2635万吨的煤炭使用量相比,总量已压减近500万吨。 经过不懈努力,北京市已累计淘汰了4.4万个烧煤茶炉大灶,1.7万台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近20万户核心区小煤炉采暖居民完成了“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共削减年用煤量700余万吨,每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5.5万吨、烟尘排放量1.9万吨。 由于北京市坚持多年积极治理燃煤污染,大幅度削减了二氧化硫以及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多年积累的防治成效推动了北京市空气质量连续十几年的改善。1998年时北京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是120微克/立方米,到2012年时下降到了28微克/立方米,降低了76.7%,尤其在冬季,空气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 按计划,2013年北京市核心区还有最后4.4万户非文物保护区平房居民需实施“煤改电”。为实现改造目标,需要政府、电力企业和改造区域居民共同努力,加强配合,共同克服建设施工空间小、条件差、工期紧等困难。除两区尚有2.1万户待开发平房外,北京市将基本实现核心城区无燃煤的目标。 目前,北京市城区内仍有大量燃煤集中供热锅炉房。今年,北京市政府下决心要实现和完成四环内清洁能源的代替工作。根据改造计划,朝阳、丰台、海淀、石景山4区今年要完成2100蒸吨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同时,今年北京市还将把昌平、大兴、顺义、房山、通州、密云、怀柔等远郊区县的19个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的工业锅炉纳入改造范围,全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500蒸吨。 按照《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方案》等要求,2015年底前,北京市将完成城六区20蒸吨以上及部分分散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区域内无燃煤锅炉;远郊区县具备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条件的地区,燃煤锅炉逐步改用清洁能源。其中,国家级与市级工业开发区、园区必须改用清洁能源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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