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世界级设计之都(组图)
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建筑设计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然而,过去在工程设计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虚假招标,明招暗定,以价格定标,不以方案优劣定标等现象使得建筑工程设计市场始终处于低水平、无序竞争状态。在2008年国家出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简称“86号文”)之后,市住房和建设局着力打造设计招标的阳光交易平台,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的实施,不断加强勘察设计招标的规范化管理,让招标人拥有更多自主权,让投标人拥有更多话语权和参与权,促进了建筑设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提升了建筑工程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为全面提升深圳设计水平,推动设计创新,促进深圳成为真正世界级的“设计之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核心提示 深圳中国人寿大厦、深圳人才园、深圳移动生产调度中心大厦……深圳中心区的知名建筑,不少出自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公司,这里也成为很多国际设计专业界大师角逐的竞技场。很多人还不清楚,中外建筑大师的经典创意能够最终落地深圳主要得益于一个公开透明的建筑设计招标体系。“86号文”实施两年多以来,大部制改革后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在打造“设计之都”的工作中,注重从基础抓起,从细节抓起,从质量抓起,对建设工程设计招标管理积极进行制度创新,有效保障了设计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在充分彰显深圳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制度透明与高效的同时,有机地将建筑史的艺术视角、工程师的稳健思维和建造时的质量意识糅合在一起,使深圳建筑设计水平始终立于全国领先地位。 创造宽松竞争环境 激发设计师创作灵感 虚假招标,明招暗定,这几乎是所有招标活动中的顽疾。过去,深圳建筑设计招标市场中,招标人事先与投标人私下协商,确定中标人,然后“履行”招标程序,邀请其他设计单位进行“陪标”;利用资格预审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体裁衣”制定倾向性条款,为意向中的投标单位开放绿灯。这些现象可谓屡见不鲜。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招标的灵魂,也是激发优秀设计者创作积极性的前提和保障。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设计质量,鼓励设计创作,2008年6月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86号文”),将设计招标纳入到统一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中。 敢为天下先,勇于创新是深圳经济特区开创者的真实写照, “要精品设计,不受价格因素制约”。过去很多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招标,简单的采用低价中标法,以价格高低判定设计方案的优劣,违反了国家对设计收费规定的政府指导价的有关规定,结果是低价作品中标,低水准的设计成了深圳城市里永久的建筑遗憾。 在“86号文”正式发布之后,区别于施工招标模式,设计招标改革从改进设计类项目评标专家选取方式入手,不断创新设计招标的评审方式、评标方法,允许招标人直接邀请院士、设计大师或在设计行业有影响的资深专家参加评标,有效提高评标质量。同时,对方案设计项目,增加评标专家名单及评标结果公示环节,使招标人、投标人等各方对评标过程及质量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 目前,经过多方意见征询后编制出台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已开始试用。在向记者详细解读这份文件时,市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了其中的创新之处:首先是给予招标人更多的自主权,招标人可以确定资格审查方式,可以委派不超过三分之一的代表参与评标,也可以要求建筑设计大师或工程院院士直接参与评标,对于非城市标志性建筑,招标人可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其次,为避免招标人利用资格预审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得少于7名,达到充分的竞争。第三,从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到合格投标人和评标结果都需要进行公示,给予投标人有更多的参与权和话语权。 创新永无止境! 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施工、监理招标电子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设计招标电子化,组织开发完成了设计电子招标文件范本的编制,目前,电子评标系统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不久的将来,深圳将全面实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和设计招标投标全过程的无纸化和网络化,再次走在全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创新的前列。 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难怪很多中国本土设计师近年来争相进军深圳建筑设计市场,业内专家分析,深圳建筑市场相对成熟,业主在选择设计企业时比较务实,并非片面追求“西洋化”。由于深圳建筑设计招标过程比较透明,只要方案好,国内建筑设计公司也有中标的机会。 兼容并蓄不拘一格: 赋予设计招标体系新生命 在深圳这个以改革和创新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年轻城市里,“设计之都”由发展目标到现实定位、由创意构想到大胆实施,在2008年底,创意深圳终于缔造奇迹,赢得联合国组织授予的“设计之都”称号,这是国内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2009年12月,深圳迎来国内首个法定的“创意设计日”,同时正以一系列政策法规及具体举措加大步伐迈向城市的创意未来。 城市由一座座建筑而组成,而建筑设计作品更是对一座城市精神的最佳诠释,从这个角度来说,以“倡导开放竞争、鼓励精品创作”为指导思想的立法工作在深圳显得尤为关键。市住房和建设局以“规范交易行为,提高设计质量、鼓励设计创新、繁荣设计市场、促进公平竞争”为立法目的,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他们组织编制的《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通过相关单位的意见征询,并通过了法制办审查。 《办法》既遵循了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又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的精神;既坚持了招标投标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又兼顾了招标投标结果的择优和充分尊重业主意愿;既保持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普遍性,又突出了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其“七大制度”的创新为完善我国设计招投标制度。促进建筑设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众多可以借鉴的经验。 建立专门机构决策机制。按建设项目的性质与重要程度对项目招标实行分类管理。对于重要项目,实行招标委员会负责制。由招标人、有关专家、市民代表、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标委员会负责其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决策。加强对城市重点控制区域内、社会影响力大的项目招标的组织领导。 建立多种招标类型制度。将设计招标类型分为创意设计招标、方案设计招标和施工图设计招标。针对每种招标类型均设计不同的招标程序和评标方法。体现设计招标投标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实际操作性强。 建立评定适度分离制度。招标人可在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基础上采用三种定标方式:一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二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序中标候选人中依序确定中标人;三是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多个中标候选方案进行比选,从中确定中标人。评定适度分离可实现将评标专家的专业性意见和招标人的合理意愿有机结合。 建立公众投票参与制度。市政府确定的特别重要项目,市招委会可以在综合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和社会公众投票意见后,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决策确定中标人。使重要项目的设计招标更加体现全民参与和民主决策。 建立优秀设计奖励制度。招标人应对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评标排名在前的优胜设计方案给予适当奖励。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办法,对优秀设计创作实行奖励,以此鼓励精品创作,繁荣设计市场。 建立评标结果公示制度。评标结束后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评标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对各候选方案的评委个人评审意见及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意见等。公示制度增加了评标工作的透明度,完善了评标专家的自我约束机制,从而将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 建立信息化建设新路径。办法明确要求,大力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的信息化水平,有步骤实现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招标投标、计算机评标、远程开标评标及仿真技术等手段,节省招标投标成本,提高招标质量和效率。 本新闻共[2]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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