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指环——2008全球室内设计大奖
主办机构:
ICIAD树立了设计界的全球标准,成员资格的基准始终瞄准于这个令人艳羡的行业中梯队高处的从业者,倡导现代设计的“文艺复兴”,与当代潮流保持同步。 ICIAD总部设于美国华盛顿,在世界各大洲的主要城市设有办事处,通过其董事会执行并实现ICIAD在国际平台上鼓励专业和职业的实践及发展,提升室内设计,室内建筑以及艺术与设计的鉴赏水平的使命和目标。 官方网站:www.iciad.org www.iciad-cn.org
官方网站:www.gzdesignweek.com
2、 企业 - 所有的办公空间,如大公司总部大厦、银行设施、小办公楼等 3、 酒店 - 所有的酒店相关设施,如各类商业酒店、特价酒店、都市酒店和度假酒店 等。酒店类别认定的标准是室内建筑设计项目必需包括客房,大堂和咖啡 厅等空间。 4、会所 - 所有的休闲设施,如高尔夫和乡村俱乐部、游艇俱乐部、夜总会等 5、住宅 - 各类居住空间,包括别墅,大居室、阁楼和小公寓等 6、餐馆 - 各种样式餐饮店、餐饮娱乐区等 7、酒吧 - 各种样式酒吧, 休????,酒店大堂吧等 8、学院 - 此类别包括学校、教堂、??中心等是为了特殊的功能目的公共空间 9、展览 - 展示厅或不同于零售店的产品、服务宣传场所,包括展示台、博物馆和博 物馆的临时展销厅、美术陈列室、展示公共空间。 10、样板房 - 各类房地产发展商展示居住空间,如住宅,别墅,大居室等 11、学生作品 - 在学院教师或校长的指派和任命下完成的项目 12、设计方案 - 不分任何类别的设计方案 13、 动画设计方案 - 建筑或室内的各类动画方案
4、允许每个参评者提供多份作品参评,但每份参评作品均需提交包 含 上述内容的参评材料。 5、主办方将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完整、不正确或不符合参 评 要求的参评材料将视为无效或作废,举办方有权取消任何未能 提 交完整参评材料或者提交的参评材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 评者 的参评资格; 6、参评者在提交作品时,请选择所属的类别,无法确定,或项目功 能 无法归属在现在的类别时,可由评委来决定所属类别。
2、 组织:主办方通过国际室内建筑师与设计师理事会(ICIAD)在世界各大洲主要城市的办事处、中国各地区理事组织邀请各地设计师参评。 3、 推广:2008年3月-9月,主办方通过国际室内建筑师与设计师理事会(ICIAD)在世界各地的会员网络、相关媒体、中国境内不少于10个城市推广本次大奖。 4、 提交:2008年3月1日-8月31日参评者按照上述要求和方式提交参评材料; 5、 初评:2008年10月10前,由主办方为本次大奖邀请的评审委员从所有参评作品中评选出每个类别5个入围作品,名单于2008年10月15日前在本次活动官方网站公布. 6、 复评:2008年10月15-30日,国际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已入围的作品进行复评,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主席封缄,直至在2008年广州国际设计周期间举行颁奖典礼现场交给颁奖嘉宾启封宣读结果; 7、 颁奖:2008广州国际设计周的第二个晚上,颁奖典礼在广州按照奥斯卡的规格盛大举行。由国际评审委员会成员向获奖设计师以及获奖参评项目业主颁发金、银指环和/或获奖证书。 8、 展览:2008年广州国际设计周期间,专场展览所有入围作品,同期举行室内设计高峰论坛、获奖作品赏析会等推广活动。 9、 专辑:2009年1-3月,获奖作品专辑出版,全球公开发行; 10、 巡展:2009年3月-10月,国内外巡展等系列推广活动。
2、所有参评者有义务无偿授权组委会传播、展览、出版参评产品; 3、所有参评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评数据,不向大奖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4、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参评作品,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5、参评者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大奖的全部责任,如发现参评者、参评产品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奖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评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举办方损失的,概由参评者承担; 6、除本规则另有明确规定外,就参评材料提交、展览、公示、宣传与出版等一切事项,参评者无权向举办方主张获得任何补偿、对价、报酬、费用承担的权利,亦无权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举办方因相关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收益; 7、参评者完全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本次大奖,但一旦参加本次大奖的任何一个环节或全部,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
2、 如其他方对参评产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评者自行处理并承担 一 切法律责任,如举办方因此而被卷入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参评 者承 担; 3、 本大奖在征集、参评、展示、宣传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应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
会员评论